7月24日,記者從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日前,《北京市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項目及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發布。今后,北京市開展節能綠色化改造的公共建筑,可申請30元/平方米市級資金獎勵。
《辦法》規范了項目申請獎勵資金的條件、流程、資金撥付和監管,并給出改造技術指南,引導公共建筑積極開展綠色綜合改造,節能減排,提高能源利用率。據統計,全市約有1.7億平方米存量非節能公共建筑,占全市城鎮公共建筑總面積的53%,節能改造潛力巨大,節能服務市場前景廣闊。
對于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辦法》明確,依據相關技術標準,公共建筑對原有的供暖通風空調系統、供配電與照明系統、監測與控制系統、給排水系統等進行一項或多項的節能改造并達到一定的節能率的,都算作節能綠色化改造。這樣的系統化綜合改造,既提高了建筑的舒適度,又降低了能耗和經營成本,一舉多得。
以一棟14層、建筑面積為35897㎡的大廈為例,大廈進行了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新增了能源監控平臺、改造了冷熱源系統、優化了大廈控制系統。改造后,綜合節能率可達20%以上,預計冷熱源系統年節約能源費用55萬元,折合年節約標準煤246噸。根據《辦法》測算,這樣的項目可獲得獎勵資金100多萬元。2018年底前,北京將完成不少于600萬平方米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實現節能量約6萬噸標準煤。
根據《辦法》,北京市單體面積3000平米以上、在2016到2018年內實施節能改造,并納入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且改造后實現普通公共建筑節能率不低于15%,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率不低于20%的項目,均可申請30元/平方米的市級獎勵資金。部分節能率較低的項目,還可通過折算面積的方法獲取獎勵資金。
據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每年3月和9月,申報單位可登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上辦事大廳”欄目下的“北京市公共建筑節能管理服務平臺”,對改造項目進行集中申報。項目改造完成,通過專項驗收合格且運行一年后,可在每年6月30日前,在線向區住建委申請獎勵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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