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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鼓勵歷史建筑開展多功能利用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17-08-03  

           開發(fā)強度過大,商業(yè)氣息過濃,破壞歷史文化遺產……針對我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zhèn)名村保護中存在的問題,7月31日,在宣貫《安徽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zhèn)名村保護辦法》時,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強調,避免以消耗歷史文化遺產為代價的急功近利的利用模式。

        現(xiàn)狀歷史文化資源豐富保護有困難

        安徽歷史文化資源豐富,目前已有國家級、省級的歷史文化名城14個、名鎮(zhèn)12個、名村44個。其中,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有安慶市、歙縣、壽縣、亳州市和績溪縣;省級歷史文化名城為鳳陽縣、桐城市、黟縣、蒙城縣、渦陽縣、潛山縣、和縣、貴池區(qū)和宣州區(qū)。

        在安徽建筑大學教授劉仁義看來,歷史文化遺產是旅游等產業(yè)發(fā)展的重要資源,具有較高的經濟價值。不過,隨著各地城鎮(zhèn)化進程的加快,一些地方的歷史文化名城等的保護工作,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劉仁義舉例說,一些地區(qū)重開發(fā)、輕保護,讓歷史文化名城名鎮(zhèn)名村的傳統(tǒng)格局和歷史風貌,遭到了一定的破壞。另外,因保護資金不足、管理職責不明細,保護范圍內基礎設施落后等原因,歷史建筑自然損毀或人為改建現(xiàn)象,也時有發(fā)生。

        亮點鼓勵歷史建筑開展多功能利用

        從8月1日開始,《安徽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zhèn)名村保護辦法》將正式實施。今后,在保護規(guī)劃區(qū)內從事建設活動,要進行公示甚至要舉行聽證會。同時,辦法還鼓勵有能力的單位和個人參與歷史建筑保護,可以“認養(yǎng)”、“認租”。

        對于已經確定的歷史建筑,要實施掛牌保護。今后,各市、縣政府要組織對本行政區(qū)域內建成年代較久遠的建筑物、構筑物進行普查。其中,2017年,設區(qū)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所在縣要完成歷史文化街區(qū)、歷史建筑普查。今后,我省各地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zhèn)、名村保護規(guī)劃,將由省政府審批。

        目前,安徽省有些歷史建筑沒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往往是大門緊閉。值得一提的是,今后,安徽省將鼓勵各地根據歷史建筑的特點開展多種形式的利用,可以用作紀念館、展覽館、博物館,以及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地方文化研究等場所。

        部門杜絕讓居民整體搬遷式的保護

        安徽省住建廳黨組成員、巡視員吳曉勤認為,歷史文化名城名鎮(zhèn)名村的整治,要堅持“整舊如故,以存其真”的原則,修補要用原材料、原工藝、原式樣。“有些地方,把重建、恢復一些古建筑,修建仿古街道,也認為是一種保護,這些都是對保護的誤解。”

        除了有形的文物古跡,歷史文化名城名鎮(zhèn)名村還擁有豐富的傳統(tǒng)文化內容,如傳統(tǒng)藝術、民間工藝、傳統(tǒng)產業(yè)以及居民生活和習俗等。吳曉勤表示,目前,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認識到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重要性,但保護方式卻有待商榷。按要求,2018年底前,所有省級歷史文化名城要出臺相應保護管理措施。

        “有些地方采取居民整體搬遷的方式進行保護,使歷史街區(qū)喪失了原有的生活氣息、歷史氛圍。”吳曉勤稱,這樣完全將人與保護區(qū)完全割裂開的保護方式,是今后我省各地需要避免的,要及時制止與保護要求不適應的建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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