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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財政大力支持天然林保護全覆蓋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7-09-14  
             為進一步加強我國天然林資源保護,構筑森林生態屏障,中央財政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把所有天然林都保護起來”的指示精神,主動研究政策,積極安排資金,健全完善天然林資源保護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
      一是對未納入原政策保護范圍的,實施天然林保護政策全覆蓋,主要采取新的停伐補助和獎勵政策。對非天保工程區國有商品林實行全面停伐,中央財政安排森林管護費補助和全面停伐補助;對非天保工程區集體和個人所有商品林實行停伐獎勵,凡自愿選擇停伐的農民,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資金。對天保工程區內仍在進行商業性采伐的內蒙古、吉林重點國有林區,全面停伐后比照黑龍江重點國有林區安排停伐補助。
      二是對已納入政策保護范圍的,適當提高補助標準。中央財政連續提高天保工程區國有林管護補助標準和國有國家級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從2014年的每年每畝5元提高到2017年的每年每畝10元,翻了一番,對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國家級公益林每年每畝補助15元,并按照上述標準安排停伐管護補助。將社會保險補助費的繳費工資基數從2008年社會平均工資的80%提高到2013年的80%,國有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全面停止,森林資源管護切實得到加強,天然林保護基本實現全覆蓋。2017年,中央財政共計安排533億元(其中中央本級31億元,補助地方502億元),支持全面保護我國天然林資源,其中:用于森林資源管護313億元、停伐補助103億元、天保工程區政策性社會性支出和社會保險補助117億元。
      下一步,中央財政將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繼續安排補助資金,支持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二期方案順利實施,支持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支持加強天然林資源管護,健全補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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