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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將明確永久保護綠地范圍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8-01-12  

            《深圳經濟特區綠化條例》執法檢查的報告昨日提交市六屆人大常委會22次會議審議,報告指出,當前深圳綠化不平衡的現狀還有待改善,原特區外城區綠化建設相對滯后,綠地面積偏低。報告指出,將強化規劃的引領和統籌作用,盡快明確永久保護綠地范圍。

            《條例》對建設工程項目的配套綠化用地比例作了明確規定,執法檢查中發現,目前大部分建設項目基本能貫徹相關比例要求,落實配套綠化用地審查驗收制度,但在實際建設過程中也存在不少問題。特別是部分公共管理與服務設施類建設工程項目,受用地條件限制,《條例》規定的比例難以實現。

            報告指出:市、區城管部門組織開展了多次專項執法行動,重點加強對轄區內擅自占用公共綠地、擅自修剪、遷移、砍伐樹木、在公共綠地擺攤設點和停放車輛的打擊力度,據統計,截至10月底,全市依據《條例》共查處違法案件224宗,罰款141萬余元,保護、修復綠化面積近萬平方米,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目前深圳綠化不平衡的現狀表現在,原特區外城區綠化建設相對滯后,綠地面積偏低。新建公園綠地離居民區較遠,不能滿足市民就近休閑娛樂的需求,老舊小區綠地建設投入不足,擅自占用小區綠地現象較為嚴重。此外,重復綠化的現象時有發生,引起市民關注和熱議。部分路段反復進行綠化改造,頻繁更換綠植,和周圍城市景觀不盡協調,綠化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還有待提高,美化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升。

            報告指出:將強化規劃的引領和統籌作用,盡快明確永久保護綠地范圍,適當向老城區、老舊小區綠化建設傾斜,逐步解決綠化發展不平衡問題。建立綠線和臨時占用綠地公示制度,加強社會監督。

            再有,據初步測算,深圳產生的園林綠化廢棄物超1000噸/天,形勢比較嚴峻。現僅有一家樹枝粉碎場,承擔全市綠化廢棄物70%以上的集中處理量(不計分散處理),將日常綠化管理中產生的廢棄樹枝集中粉碎處理,之后與城市生活污泥混合發酵制造有機肥,再用于日常綠化養護。但隨著城市不斷發展,綠化面積不斷擴大,綠化廢棄物逐年增加,現有的樹枝粉碎能力滿足不了當前城市園林綠化的發展需要,樹枝粉碎場擴建又面臨著用地難、落地難、周邊居民抵制等系列問題,綠化廢棄物的處理問題有待進一步研究和加強。

            報告指出:一是加快推進樹枝粉碎場選址落地,對樹枝粉碎場進行改造升級,最大限度地推進綠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二是在有條件的區一級部門,建設小型樹枝粉碎場或移動粉碎處理設施。三是借鑒先進城市做法,充分利用公園的地下空間,就近就地收集綠化廢棄物進行粉碎處理,并回用于公園管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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