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園林大講堂 » 正文

      評論:用制度保障生態文明建設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06-12  

        生態文明建設是理念、制度和行動的綜合,它通過科學理念指引制度設計,通過制度規范和引導行動,從而構成一個完整的體系。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強調,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最近中央頒發的《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把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作為重點,凸顯了建立長效機制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基礎地位。我們應深化改革創新和模式探索,用制度保障生態文明建設。

        用制度保障生態文明建設是大勢所趨

        用制度保障生態文明建設,既是一項在“保護優先”價值取向下制定游戲規則的創新性工作,又是對現有制度安排的繼承、改革與發展。我們既要正確認識其重要性、緊迫性和復雜性,又要穩慎探路、有序推進。

        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重要性。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已走過40多年歷程,但生態環境總體惡化趨勢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在歷經多年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后,我們認識到資源環境問題既與自然原因及發展階段有關,更與法治和體制機制等制度因素息息相關。過去,我國實行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制定了以環境保護法為主體的一系列法律制度,出臺了環保目標責任制、環境影響評價等基本制度。但這些制度安排的作用并沒有充分發揮出來,唯GDP、漠視環保法律、執法不嚴等現象屢見不鮮。從建立生態文明價值觀入手,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通過法治手段、制度建設、提高國家治理能力來改善環境,并制定更加嚴格、公平、包容和面向長遠的社會規范,是現階段生態文明建設的主要著力點。

        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緊迫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我國第一個“一百年目標”,要求我們優先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為實現“藍天、碧水、凈土”目標奠定基礎。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到2020年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其中就包括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F在距離2020年只剩下5年時間,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和治理改革的任務非常緊迫。不僅構建生態環境法律體系的任務非常繁重,而且從目前分散的部門管理走向統一監管、統籌協調的管理體制和完善治理結構也面臨許多障礙。因此,合理運用每一次法律修改、制度出臺、機構調整和實踐探索的機會至關重要。

        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復雜性。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應充分尊重生態系統的特征和演化規律。自然生態系統經過演化,表現出空間上的完整性,即水、土、氣等要素相互作用和影響形成一個有機整體。但各要素具有不同自然和社會屬性,需要處理好綜合管理和專業管理的關系。生態環境問題根據作用范圍不同,表現為局地、區域和全球性問題。我國目前最突出的是區域性灰霾污染和流域性水污染,與之相對應的則是人為劃分的行政管轄區域和割裂的部門管理范圍。解決好跨行政區和跨部門的環境問題是一個重大挑戰。同樣,自然資源既有經濟屬性也有生態屬性,實現不同功能的優化配置,應在制度上做出統籌安排。還有許多環境問題難以通過貨幣化方式計量,無法用市場化手段有效解決,需要多樣化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更為重要的是,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體現了一種新的理念,解決問題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許多制度既無成熟的理論研究和普適性的實踐經驗作基礎,又缺少上位法的支撐,需要科學的“頂層設計”與大膽的“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盡管任務緊迫,但鑒于制度的基礎性、引領性及一些基本問題的不確定性,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不能急于求成,而應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堅持問題導向、多方參與、形成共識、有序推進。

       
       
      [ 學習培訓搜索 ]  [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關閉窗口 ]  [ 返回頂部 ]

       
      0條 [查看全部]  相關評論

       
      推薦圖文
      推薦學習培訓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