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型小城鎮是未來城市規劃和建設的方向。在應對全球新興議題和趨勢方面,歐洲生態型小城鎮規劃和實踐走在了全球前列,不少地區已經采取了具體措施和作為。本文選擇歐洲城市發展具有代表性的三處:德國漢諾威(Hannover)的柯貝(Kronsberg)生態城、丹麥哥本哈根Nordhavn的未來城及瑞典第三大城市——麻摩(Malmo)生態城,從基本情況、發展契機、規劃理念、具體措施和成功因素等方面分析了小城鎮的特征,希冀為我國生態型小城鎮規劃提供經驗和啟示。
1 德國漢諾威(Hannover)柯貝(Kronsberg)生態城
1.1 項目緣起
柯貝生態城的開發建設起源于2000年德國漢諾威市舉辦的世界博覽會,位于漢諾威市(Hannover)東南方。柯貝生態城占地140公頃,規劃3000戶房屋,約15000人口,號稱歐洲最大、興建于農地上的模范發展案例。
1.2 規劃理念
柯貝生態城建造之初即以《二十一世紀議程(Agenda 21)》和“永續城市發展”(sustainable urban development)為依據,以追求生態最大化(ecological optimization) 為目標,故不論是在能源的使用、土地的管理、景觀和建筑設計、水資源和廢棄物處理等各方面均采取較嚴格的標準。具體而言,柯貝生態城規劃堅持以下生態理念:(1)城鎮規劃宜節約用地;(2)采用與環境相協調的交通運輸概念;(3)高質量開放空間設計;(4)住家宜靠近就業場所。
1.3 組織結構
柯貝生態城的興建由柯貝環境協調機構(The Kronsberg Environmental Liaison Agency-KUKA)負責,一共集結了35個以上的投資和建筑開發商,從而避免了因為只有一家建設公司而可能出現的壟斷。
1.4 具體措施
為了保證這些理念的實施,當局出臺了一些具體的要求和措施,如將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降低45~60%、建筑不能漏風或漏氣;大力補貼風力發電,并強迫建筑物使用可節省30%電費的節能燈泡;雨水需再利用于公園澆花及衛浴設施沖洗;鼓勵家用廢棄物減量,如建材的再使用,以節省50~60%廢棄物處理價格;廢土再利用于人工小山丘的堆砌,配合造景,增加居民戶外活動休憩空間等。
為落實德國政府1996年開始實施的《新再生能源法(The New Renewable Energy Act)》 和2000年推出的《再生能源資源法(German Renewable Energy Resources Act)》,強調大眾運輸,期盼居民能多多使用由園區至市中心只需時20分鐘的大眾交通工具。園區內至少有5%建筑使用太陽能,并采用多種混合能源發電 (風力、瓦斯、太陽能、傳統電力等)。生態城完全秉持“鄰里單元”原則規劃,設有至少三所小學,并配以兒童游戲場和戶外開放綠地空間等。
1.5 建設情況
柯貝生態城的開發迄今已逾16載,由于規劃良好,采用再生能源住宅又可獲政府最長20年的補貼,且房價又比市區便宜約15%,對漢諾威市居民言,已形成具有吸引力的生態居住城市。最值一提的是,柯貝城十分重視“社會融合”(Social Mix),除政府興建的“社會住宅”(social housing)外,目前有相當比例的居民(40%)系移民,且年輕人比例不低,區內兒童比例高達28%。德國政府有意再推出第二期規劃,并堅持“充滿經濟活力(economically viable)、社會融合(socially balanced)及環境和諧(environmentally compatible)”的發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