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年底召開的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上,住房城鄉建設部部長陳政高要求將加強城市設計工作列入部2015年度重要工作任務。今年,各級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全面部署,積極開展多種探索,推進城市設計工作。就此,記者采訪了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總規劃師張兵。他剛從三亞城市“生態修復、城市修補”的工作現場回京,結合實踐心得,闡述了對于城市設計工作的認識。
加強城市設計工作,已經成為規劃和建筑設計行業的共識。“過去一段時間,快速城鎮化為城市發展和經濟增長作出貢獻,但同時也出現了一些負面問題。我們要認識、尊重、順應城市發展規律,增強城市宜居性,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城市設計無疑是一種重要的政策手段。”張兵在談及日前召開的全國城市設計現場會暨全國城鄉規劃改革座談會時說:“會上,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強調,要推進規劃工作,推動城市設計,也要改革,也要創新。這明確了今后一段時期我們思考規劃改革和推動城市設計的著眼點和著力點。”
在此發展背景下,探尋加強城市設計的抓手,為解決城市問題提供綜合性政策方案,將為處在“十分關鍵的路口”的全國城市建設明確方向、提供指導。張兵提出,加強城市設計,可以采取“+城市設計”的政策措施,以高度綜合和協同的理念,集成和催化各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的設計方法,塑造高質量的城市環境和景觀風貌,使城鎮發展的存量資產和增量資產得到充分挖掘和增值。
就城市設計的工作內容而言,“早期城市設計往往被視為建筑群體的設計,偏向于解決城市空間美學的問題。隨著對城市問題復雜性的不斷認識,治愈‘城市病’必須涉及城市功能與結構、土地使用和交通運輸等關系問題,對于城市設計的認識,逐漸突破了常規的‘人—建筑—環境’形體關系的設計,整體上的城市功能組織成為城市設計不可缺少的內容。也就是說,城市設計不僅要解決城市空間的美學問題,還要對城市功能進行組織。”從城市設計的編制內容來看,“城市設計是對城市功能組織和空間形態的具體設計,但在管理過程的意義上,城市設計更應具有政府管理的性質。”
借用美國城市設計領域著名專家杰拉德·柯瑞先生的觀點,“城市設計在實踐上并不能作為與建筑、風景園林及城市規劃截然分開的一種設計。從成果上看,最好將其作為前二者的一部分來實踐;而從程序上看,則可作為城市規劃的一部分。”張兵強調,城市設計作為政府管理城市空間形態的一種手段,應具有公共政策的屬性。
“顯然,如果將城市設計簡單地理解為和規劃編制一樣的‘編制工作’,把加強城市設計理解為大量編制城市設計文件,那么這項公共政策在當前的社會效應就可能大打折扣。”張兵認為,現階段加強城市設計工作,一定要突破過去行業內部自我“編制—審批”的工作圈層,設法超越城市風貌、景觀、建筑文化的意義,著眼于當下的國計民生,努力在國家建設迫切需要的領域強調城市設計的實施,最大程度地體現出城市設計的公共政策作用。
為此,張兵提出了“+城市設計”的構想。他介紹說,在城市總體規劃的指導下,城市設計作為從編制到實施的政策過程,在城市建設過程中可以發揮出媒介作用,把相關的公共政策整合起來,把各個利益相關方整合起來,搭建一個綜合性平臺,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優化提升、人民生活的改善和對美好生活的追求以及城市風貌的塑造和整體形象的樹立作為目標,為城市創造新的價值,為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帶來新的動力。
“‘+城市設計’是一種實踐模式,意在促進好的設計成為現實,創造好的場所和空間,使城市中人人感到賞心悅目,舒適得體,并且惠及后人。”這不僅是指景觀風貌和建筑特色,而且包括城市功能結構的系統組織。“加強城市設計,是實現各種工程技術和藝術更加完美的結合、樹立我國特色城鎮建設模式、制訂‘城市病’綜合解決方案、釋放各種政策社會效應的需要。”張兵向記者解釋說。
“+城市設計”就是把城市設計的理念、方法、管理內容滲透進那些與城市建設和環境改善密切相關的公共政策中,全面倡導和建立城市轉型發展時期“美麗城市”、“美麗家園”的價值和標準,綜合提升城市環境的品質。
今年3月,陳政高部長在三亞提出城市要做好“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工作。在三亞“城市雙修”工作的實踐中,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和三亞市政府相關部門一起,思考如何加強城市設計工作,嘗試探索在山河海的生態修復和廣告牌匾、夜景照明、城市色彩、綠化景觀、城市天際線和街道立面整治等一系列工作中,用“+城市設計”的工作理念,把城市生態功能修復提升和各項具體整治工作統一起來,系統綜合地開展“城市雙修”工作。
張兵介紹說:“我們在‘城市雙修’工作中探索采取‘+城市設計’的工作模式。”一是著力解決作為旅游專業化城市在空間美學和視覺方面存在的問題;二是在城市功能組織、綜合交通、綠色生態系統等方面研究提出城市總體規劃需要加以完善的內容;三是將海綿城市建設、棚戶區改造、老舊小區更新、黑臭水體整治等住房城鄉建設部主抓的試點工作同城市設計工作融合起來,使市政工程建設同景觀設計、城市公共空間塑造等內容相綜合、相協調,提高市政工程措施的美學價值和景觀生態價值。“我們設想,‘+城市設計’就是要營造一個使多種城市建設政策得到整合的平臺,使政策效應得到最大的釋放,使一系列公共財政投入最后轉化為市民和游客看得見、摸得著、可體驗的城市公共空間系統和高品質的城市環境。”
張兵強調,加強城市設計絕不在于大量編制“城市設計”方案,不是要實現所謂的城市設計全覆蓋,而是要通過公共政策手段,強調“城市設計重在實施”的基本理念,在城市設計的過程中,通過多種政策領域的綜合性操作,找準加強城市設計的抓手,把相關政策落到實處,形成一批看得見、摸得著、可復制、可推廣的城市建設樣板。只有更有效地解決國內城鎮化過程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城市設計事業才能取得更好的、更可持續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