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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加強地質遺跡保護與地質公園建設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6-03-11  

        云南是我國天然的地質博物館,地質遺跡種類多、分布廣、價值高,共有重要地質遺跡806處,其中世界級36處、國家級158處、省級612處。這些重要地質遺存幾乎涵蓋了云南地質遺跡的全部類型,包括基礎地質類407處、地形地貌類364處、地質災害類35處。目前,已建立地質遺跡類自然遺產3處(三江并流、澄江動物化石群、石林喀斯特)、世界地質公園2處(石林、大理蒼山)、國家地質公園8處、省級地質公園1處、省級地質遺跡類自然保護區2處,對于研究地球演化、生命進化,開展地學科研科普宣傳、發展當地旅游業、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不斷健全完善地質遺跡保護法規體系和管理體制、機制

        截至2014年年底,云南地質遺跡與地質公園保護區域總面積超過3600平方公里。為了保護和合理利用這些珍稀資源,長期以來,云南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做了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不斷健全完善地質遺跡保護法規體系和管理體制、機制,開展地質遺跡保護和地質公園建設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開展調查與規劃,夯實保護與管理基礎。

        1986年以來,云南省環境監測站開展了包括地質遺跡在內的全省旅游資源調查,基本摸清了云南省地質遺跡資源家底。在此基礎上,云南省各地質公園按照國土資源部的要求又開展了區內地質遺跡詳細調查工作,,建立了地質遺跡數據庫,編制了地質公園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并以此為指導開展園區內地質遺跡保護與管理工作。2012~2015年,完成全省地質遺跡、古生物化石的系統調查與評價工作。2011年,云南省與中國地質博物館合作開展云南省古生物化石保護規劃研究和規劃工作,并于當年年底完成了《云南省古生物化石保護規劃》,引領云南省古生物化石保護工作進入新階段。

        二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不斷完善保護管理法規體系。

        澄江縣人民政府1987年就制定了《關于保護澄江無脊椎動物化石群的暫行規定》;昆明市人大1990年通過了《石林風景名勝區保護條例》、《昆明市九鄉風景名勝區保護條例》,1997年制定并頒布了《云南省澄江動物化石群保護規定》等。自2000年以來,各有關州、市結合自身實際積極探索、大膽嘗試,先后建立起日常巡查、舉報獎勵、搶救性發掘、重要地質遺跡專人負責、建設項目地質遺跡保護可行性論證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為建立地質遺跡和旅游資源保護長效機制,昆明、石林、九鄉、大理、玉龍、澄江、祿豐等先后通過了一系列地質遺跡保護法規、規章。此外,為加大古生物化石保護力度,《云南省古生物化石保護規定》已列入云南省人民政府2015年度立法計劃。《云南省澄江動物化石地保護條例》已列入省人大立法計劃。

        三是多渠道籌措資金,開展地質遺跡保護與展示工作。

        “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兩權價款和使用費地質遺跡保護專項資金累計下達云南省地質遺跡保護項目6項,資金總額4919萬元,地方政府配套資金2.455億元。截至目前,完工并已初步驗收的國家級地質遺跡保護項目有5項。2015年7月經省政府批準修訂的《云南省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管理規定》,將地質遺跡保護納入云南省兩權價款和使用費支出范圍,有力地推進了省級地質遺跡保護投入長效機制的建立。

        四是完善地質遺跡保護管理體制、增強技術支撐。

        “十二五”期間,云南省地質遺跡保護管理體制得到進一步完善。值得一提的是,云南玉龍黎明老君山國家地質公園全面實施“136”資源保護管理舉措,即:一個核心引領——把資源保護作為核心和最高目標統領管理各項工作;三個方面聯動——嚴格的資源保護、適度的旅游開發、和諧的社區發展;六項措施并舉——建機制、抓規劃、重保護、強管理、興產業、樹品牌,形成了政府、社區、企業、社團“多管齊下,共管共建”的發展模式,對老君山遺產地、風景名勝區、國家地質公園、國家公園實行統一規劃、管理、保護、經營,合力推進老君山保護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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