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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烏魯木齊94家單位綠化不達標被查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06-12  

        5月24日,烏魯木齊市林業局(市園林管理局)對綠化面積未達標、擅自占用綠地或改變綠地用途的94家單位予以公示,限其在5月底前完成整改,否則依法予以處理,并列入企業信用黑名單。

        2014年,烏魯木齊市林業局(市園林管理局)、市綠委辦和園林綠化聯合執法辦公室對全市2010年新、改、擴建項目單位承諾完成35%以上配套建設綠地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清查。所清查的194家單位中,僅64家單位按照承諾完成了35%以上配套綠地的建設,94家單位綠地率不達標,還有36家單位因建設項目延期或未施工而延期驗收。

        市林業局(市園林管理局)對綠化效果突出的7家單位、未達標問題突出的12家單位和未達標的82家單位予以公示,要求不達標單位于5月31日前完成整改,6月初將再次進行專項檢查,若仍未達標,將按照《烏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以每平方米5000元進行處罰,拒不接受處罰的單位,將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另外,未按限期時間進行整改的單位,還將被市林業局(市園林管理局)列入企業信用黑名單,今后該企業申請辦理建設項目綠化審批手續時將不予辦理。

        《烏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規定,新、改、擴建項目中,建設工程中配套建設綠地面積必須達到總面積的35%。

        市綠化委員會專職副主任佘大勇介紹,新改擴建小區附屬綠化工程主要是庭院綠化,對城市綠量的增加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居民能直接受益的一種綠化方式。

        佘大勇希望通過每年的建設工程配套綠地清查工作,鞏固和保護烏魯木齊國家園林城市的綠化成果,監督全市項目建設單位履行好附屬綠化建設的責任和義務。同時,通過綠化執法監督行為,進一步增強全社會及廣大人民群眾依法護綠、植綠、愛綠的意識,共同推進烏魯木齊生態文明建設。

        (下附公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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