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樹種選擇
所有植栽盡量選擇符合當地生態及氣候條件之種類。
2、植物材料規格術語說明
2.1樹高、冠寬、冠厚、尺寸均不包括徒長枝,以徒長枝剪除后,量得的尺寸為準。
2.2樹高(自然高、稍高、高、苗高)指修剪后梢頂至地面的高度。
2.3冠寬(樹冠寬、樹寬)指樹冠水平方向尺寸的平均值。
2.4樹干直徑(1.2米高直徑、干徑)指樹干離地面1.2米處的直徑平均值(特殊情形,另定者不在此限)雙干、多干或分枝樹,則以斷面積推算之。
2.5冠厚(樹冠厚),指樹冠厚度的尺寸。
2.6護根土球(宿土球、土柱)指移植前后植株根部周圍的土球的直徑平均值。
3、植物材料檢驗標準
植物材料使用前,無論新植、補植、換植均應經甲方檢驗認可,不合格者應隨時運離,不得留置現場,若有下列情形者,不得使用:
3.1不符合規格尺寸者。
3.2有顯著病蟲害、折枝折干、裂干、肥害、藥害、老衰、老化、樹皮破傷者。
3.3樹型不端正、干過于彎曲、樹冠過于稀疏、偏斜及畸型者。
3.4挖取后擱置過久,根部干涸、葉芽枯萎或掉落者。
3.5剪型類植物材料,其型狀不顯著或損壞原型者。
3.6護根土球不夠大、破裂、松散不完整,或偏斜者。
3.7高壓苗、插條苗,未經苗圃培養兩年以上者。
3.8灌木、草花等分枝過少,枝葉不茂盛者。
3.9樹干上附有有害寄生植物者。
3.10針葉樹類失去原有端正形態、斷枝斷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