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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減縮版)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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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軸三帶、四群一區”城鎮化發展格局示意圖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為貫徹落實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精神,依據《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結合四川實際,編制《四川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本規劃是引領四川省城鎮化健康快速發展的宏觀性、戰略性、基礎性規劃。

        第一章發展基礎(略)第二章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全面提高城鎮化質量,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依法推進,堅持質量與速度并重,以落實國家“三個1億人”城鎮化工作部署為切入點,扎實推進以人為本的城鎮化;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以問題導向為出發點,加快轉變城鎮化發展方式;以綜合承載能力為支撐,提升城鎮可持續發展水平;以體制機制創新為保障,通過改革釋放城鎮化發展潛力,走符合四川實際的“形態適宜、產城融合、城鄉一體、集約高效”的新型城鎮化道路,為深入實施“三大發展戰略”、奮力推動“兩個跨越”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公平共享。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二)優化布局,集約高效。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合理確定城鎮規模和功能定位,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優化城鎮空間結構,提高建設用地的節約集約利用效率。

        (三)四化同步,城鄉一體。推進新型城鎮化與工業化、信息化和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強化產業對城鎮化的支撐作用;努力破解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鄉發展一體化的新格局。

        (四)生態文明,傳承文化。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保護和弘揚傳統優秀文化,發展有歷史記憶、地域特色、民族特點的美麗城鎮。

        (五)市場主導,政府引導。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使城鎮化成為市場主導、自然發展的過程,成為政府引導、科學發展的過程。

        三、發展目標

        適應經濟新常態,構建以四大城市群為主體形態、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新格局。到2020年,我省新型城鎮化的主要目標是:

        (一)城鎮化質量和水平明顯提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4%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38%左右,改造約470萬人居住的城鎮危舊房和棚戶區。

        (二)城鎮化布局和形態更加優化。優化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匹配的城鎮布局,以四大城市群為主體形態,基本形成結構更加完善、定位更加清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更加協調的“一軸三帶、四群一區”的城鎮化發展格局。

        (三)城鎮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增強。人均建設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內,城鎮發展模式和用地布局結構更加合理。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不斷完善,城鎮綜合承載能力不斷增強。

        (四)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更加協調。開展以縣為單位的多規合一規劃,全域空間實現有序利用。小城鎮帶動農村發展的能力明顯增強,新村建設水平大幅提高。

        (五)城鎮化體制機制更加完善。人口、土地、財政、投融資、社會保障和行政區劃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進展,阻礙城鎮化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基本消除。

        第三章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一、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

        嚴格控制成都中心城區的人口規模,明確農業轉移人口的落戶標準;全面放開其他城鎮的落戶限制,清理并廢除不利于農業轉移人口落戶的限制條件,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享受城鎮居民同等權益。

        二、保障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

        將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對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普遍開放,完善和落實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中考、高考和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力爭到2020年農業轉移人口隨遷適齡子女均能接受義務教育。

        三、確保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

        推動城鎮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資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社區衛生計生服務網絡,將農業轉移人口及其隨遷家屬納入社區衛生服務體系。把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居民健康檔案管理、慢性病管理和免疫服務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范圍,到2020年城鄉居民電子健康檔案規范化建檔率達90%以上。

        四、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社會保障體系

        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完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將農業轉移人口參加的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規范接入城鎮社保體系。健全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障體系,強化用人單位參保繳費責任,全面落實統一農業轉移人口與城鎮職工失業保險政策。

        五、強化農業轉移人口創業就業的政策扶持

        加強農業轉移人口職業技能培訓,擴大培訓覆蓋面,完善城鄉一體公共創業就業服務體系。實行城鄉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制度,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勞動者全部納入就業失業登記范圍,按規定平等享受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等公共就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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