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亞市今年6月1日獲得地方立法權后,第一部地方性法規即為保護城市公園。記者28日下午從三亞市人大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三亞市首部地方性法規《三亞市白鷺公園保護管理規定》(下稱《規定》)25日獲得海南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14年1月,國務院批復同意三亞市撤鎮設區,三亞成為新修改的《立法法》公布實施后全國首批開始行使地方立法權的城市。“三亞是旅游城市,生態環境是最核心競爭力,也是發展的生命線。”三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許煥中解釋為何將首部地方性法規用來保護城市公園時說,在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建議和充分論證后,三亞將白鷺公園列為取得地方立法權后的首個立法項目。
三亞市園林環衛局副局長黎俊在發布會上介紹說,白鷺公園是三亞市中心城區實行開放性管理的城市公園之一。因其地理位置突出,環境優雅,紅樹林資源豐富,不僅使得其成為白鷺的棲息地之一,也是市民主要的休閑場所。
“近年來隨著三亞市的高速發展,城市土地尤其是市中心土地成為越來越稀缺的資源,越來越多的開發商覬覦利用白鷺公園用地進行商業開發。”黎俊說,為了守住三亞市為數不多的公園綠地,有必要立法明確白鷺公園的功能定位,提升白鷺公園的規劃用地調整的審批標準,限制公園綠地改變用途。
記者看到,《規定》對白鷺公園性質功能定位、用地和規劃保護、保護管理體制進行豐富完善,對商業活動及游園行為進行約束,明確白鷺公園的主管部門,并制定了相應懲罰制度。將白鷺公園定位為公益性的城市基礎設施,是改善區域性生態環境的公共綠地,是供公眾游覽、休憩、觀賞的場所。白鷺公園的保護管理區域為:東至鳳凰路,西至臨春河岸,南至椰景藍岸小區,北至新風路、圖書館,占地面積26.7公頃。
《規定》明確指出,“經批準的白鷺公園規劃不得擅自變更;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依法確定的白鷺公園用地或者擅自改變其使用性質;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白鷺公園內建設住宅、會所、辦公樓以及其他與公園功能無關的建筑物、構筑物及臨時設施;白鷺公園的建設、保護和管理等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張琦表示,三亞要打好白鷺公園保衛戰,堅決不允許在公園里開發房地產項目,真正實現讓景于民、讓綠于民,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幸福指數。
對于未來三亞地方立法的重點,許煥中在發布會上說,當前三亞需要地方立法的事項不少,三亞的地方立法以輕重緩急分別對待為原則,根據設區的市的立法權限(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賦予設區的市“可以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立法重點先圍繞環境保護,再逐漸轉到城鄉建設與管理和歷史文化保護上來。
許煥中說,三亞將持續用足用好立法權限,繼白鷺公園保護和管理立法后,還將推進“山嶺保護、三亞灣管理、城市河道生態體系管理、海岸線生態體系保護和煙花爆竹管理”等事項的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