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連線云南省林業廳,了解云南省國家公園立法進程。據悉,云南省將于3月初公布《云南省國家公園管理條例(草案)》(送審稿),并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云南省林業廳的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1996年,云南開展基于國家公園建設的新型保護地模式的研究和實踐。2008年6月,國家林業局批準云南作為全國唯一的國家公園建設試點省,以具備條件的自然保護區為依托在生物多樣性保護、民生改善、旅游提質增效等方面進行積極探索,成為云南加強自然生態系統保護的重要舉措和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創新和亮點。截至去年,云南已建立8個國家公園,生態服務功能價值為每年797.30億元。經過近6年的探索,云南初步建立國家公園管理體制,已具備開展國家公園管理地方立法的外部環境、工作基礎和法律基礎。
據透露,3月將公布的《云南省國家公園管理條例(草案)》擬規定,公園管理模式上,遵循保護優先、合理利用的原則,采取政府主導、科學規劃、分區分類、管理權與經營權分離的管理模式。國家公園設立后每5年進行一次管理評估,由國家公園專家委員會按照云南省國家公園地方標準開展,并提出評估意見。
另外,草案擬規定國家公園內禁止設立各類開發區,禁止在嚴格保護區內建設任何建筑物、構筑物。違反以上規定,將處于不同數額的罰款。
國家公園是當今國際社會保護自然、文化及其景觀資源的主要模式之一。據了解,云南的8個國家級公園都是從省內16個國家級自然區域中選出來的,按照規劃,2020年前,云南將建成12個國家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