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綠化條例》28日在西安市政府門戶網站發布,6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鼓勵大型公共建筑等進行垂直綠化、屋頂綠化等立體綠化。
該《條例》明確了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項目的綠地率標準,其中園林景觀路不低于40%。鼓勵大型公共建筑、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辦公樓、居民住宅樓等建筑,在符合建筑規范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進行垂直綠化、屋頂綠化等立體綠化。同時規定,園林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制定技術規范,對立體綠化和開放式綠化進行指導和服務。已建成的面積在3萬平方米以上的綠地和二環路以內已建成的公園、廣場綠地,由市政府確認為永久性綠地,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并向社會公布。永久性綠地不得改變綠地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