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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漢修訂湖泊保護條例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17-07-14  

        武漢的湖泊如何更好地保護,生活在這座城市的你最有發(fā)言權(quán)。昨日,武漢市人大常委會發(fā)布公告,實施12年的《武漢市湖泊保護條例》今年全面修訂,為提高立法質(zhì)量,即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修改意見。

        上周,《武漢市湖泊保護條例(修訂草案)》已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修訂草案相比原條例作了大幅修改,如,提高破壞湖泊的違法成本,填湖者處罰翻10倍,最高罰款50萬元;加大問責力度,護湖成效將成為官員考評重要依據(jù);防患于未然,臨時填湖施工需事先繳納保證金;在全國率先提出“占補歸還”制度等。

        征集截至8月21日,可通過信件、傳真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反饋至武漢市人大常委會法規(guī)工作室。法規(guī)修訂草案全文詳見武漢市人大網(wǎng)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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