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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漢城市綠化條例 游園將受永久保護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7-07-14  

        昨天,重新制訂的《武漢城市綠化條例》正式實施。這一地方性法規在保護城市綠化方面,新增了不少亮點。

        綠地首次烙上“永久”印記

        新的《武漢城市綠化條例》,首次提出“永久性綠地”概念,以法律的名義,給被保護綠地烙上“永久”印記。

        “永久性綠地”包括兩大類:已建成的面積在3萬平方米(相當于4.2個標準足球場)以上的綠地;中心城區綠線范圍內已建成的綠地。這兩類綠地,由市政府確認為“永久性綠地”后,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并向社會公布。“永久性綠地”納入我市生態底線區進行管控。

        依據這一標準,我市綠線范圍內的全市綜合性公園(如解放公園)、區域性公園(如堤角公園)、歷史名園(如中山公園)、小區游園、植物園、街旁游園、專類園、防護綠地、山體河流湖泊、風景名勝區和其他生態景觀區,以及規劃綠化用地,都屬于“永久保護綠地”。

        參與該條例制定的市園林局行政審批處副處長余紅梅說,除非是地鐵等重大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確需變更或調整綠線,并嚴格履行了聽證和行政審批等程序,任何人、任何單位不得“觸碰”永久性綠地。

        新小區人均綠化不低于1平方

        新建、改建住宅項目,綠地率是多少才算達標?新條例給出了明確答案。

        新區建設的住宅項目,綠地率不得低于30%。其中人均公共綠地面積,規劃人口居住區不低于1.5平方米,小區不低于1平方米,組團不低于0.5平方米;舊區改建的住宅項目,綠地率不得低于25%。其中人均公共綠地面積,規劃人口居住區不低于1.05平方米,小區不低于0.7平方米。

        余紅梅說,今年第四季度,新建住宅項目的綠地率,有望上傳到市園林局網站查閱。開發商賣房時,是否對綠地率進行了虛假宣傳,市民上網一查即知。

        樹木移栽要告知公眾

        新條例對城市綠化,賦予市民更多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條例規定,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前應向社會公示、征求公眾意見,批準后應向社會公布;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在編制樹種規劃、確定樹種目錄時,應向社會征求意見;綠化工程施工時,應設置公示牌;對樹木移栽、砍伐申請達到一定數量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對經批準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和移栽、砍伐樹木的,施工單位應當在現場設置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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