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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藍皮書:我國城市規劃普遍“急功近利”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10-10  

        9月29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和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舉辦的《城市藍皮書:中國城市發展報告No.8》發布會在京舉行。藍皮書提出,當前我國城市規劃大多“以自我為中心”,普遍缺乏長期性。

        藍皮書指出,當前我國許多城市規劃缺乏長期性。以沿海某市為例,新中國成立以來,該市平均每8年就要進行一次城市規劃的修編。新中國成立后到改革開放前,該市分別于1957年、1959年、1964年、1974年進行了四次城市規劃的編制工作,但這四次規劃或者沒有成文,或者雖已成文,但沒有得到上級政府批準,加上歷史或其他原因,規劃沒能得到及時修編完善和較好實施,使得城市配套不完善,基礎設施嚴重滯后和不足。改革開放以來,該市城市規劃修訂頻率更為頻繁,僅“十二五”期間,該市就對城市總體規劃進行了三次編制或修訂,分別是:《**市城市近期建設規劃(2011~2015)》(2012年)、《**市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修編)》(2014)和《**市城市總體規劃(2006~2020)》(2015)。眾所周知,城市規劃頻繁修訂與我國當前的城鎮化快速發展、土地財政和政府領導的頻繁變動有很大關系。

        我國當前正處于城鎮化快速推進的時期,城市經濟的快速增長和人口規模的不斷膨脹,使一些特大城市人口規模超過了城市資源、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等的承載能力,城市發展與人口、資源和環境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市人口超飽和、建筑空間擁擠、綠化面積減少、交通阻塞、城市抗災能力差等“城市病”凸顯。一方面由于沒有前瞻性地預測到城市化的快速發展以及由此帶來的一系列可能的影響和問題,許多城市的規劃沒有實施幾年,就不得不重新規劃或修訂;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受土地等帶來的巨大商業利益的誘惑,導致城市規劃普遍存在著“急功近利”的規劃調整。“建了拆、拆了建”、“一屆政府一個規劃”和“一年一小變,三年一大變”的現象非常普遍,嚴重影響了發展規劃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宏觀調控和指導,甚至出現無序建設、重復建設等,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對政府的公信力、城市的競爭力及市民生活都產生了諸多的負面影響。此外,我國許多城市在做空間規劃時大多“以自我為中心”,缺乏城市規劃的“區域”理念,導致城市規劃貪大求全、無視長遠,不能很好地考慮自身在更大區域范圍中的定位(如根據同濟大學的調查,全國有182座城市提出要建設國際化城市),也沒有充分考慮城市經濟發展與整個中下游產業鏈的合理分工布局,結果導致城市經濟和人口發展到一定規模后,空間受限,“城市病”逐漸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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