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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水景觀建設應拒絕“偽生態”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6-05-16  

        “城有水則秀,居有水增靈”。近年來,人工湖、人工溪流、噴泉等各種風格的水景觀風行于各大都市,對美化城市確實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一些水資源嚴重缺乏的城市不顧自己的干旱條件,也在違背自然規律過度營造水景,則令人擔憂。其實,這種沒有可持續性的“人工生態”就是“偽生態”,與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理念格格不入。

        目前,國內許多干旱城市在大喊節約用水的同時,不顧“家底”,在生活用水相當緊張的情況下,過度開發、使用城市景觀用水。例如有的城市挖湖造景,為維持幾十公頃、上百公頃的水面,不惜動用地下水源。且不說這種做法本身造成的龐大開支,僅湖面每天蒸發的水分就是不小的浪費。

        曾經有城市用橡膠壩截留流經城市的河水,起初這一做法還被肯定為營造城市景觀和生態的創新手段。但是,由于大部分城市河流水量有限,將河水大量截流在城市,下游的農業和生活用水就會受到很大影響,有的甚至處于完全無水的狀態。此外,截流的水大量蒸發,無法維持河流水量的常年平衡,會導致河面水位不斷下降,河流萎縮。

        還有一些城市熱衷于造大型噴泉類水景,并廣泛應用于城市廣場和重要公共建筑的前庭綠地。這些噴泉水景加上燈光、音樂構成了“城市現代交響樂”,卻需要昂貴的運行費用來維持,盡管建成后利用率并不高。也有開發商為了提高樓盤身價,不惜制造各種水景,甚至讓戶戶水灣環繞。如此不切實際的建設營造出了“浪漫”,付出的代價卻是稀缺的水資源。

        筆者以為,設計人造水景觀,首先應考慮當地的水資源條件和承載能力。在城市規劃與建設中,應嚴格執行河道控制線和地面標高控制線,防止侵占水域、破壞水系,堅持治河與治污同步。河道治理宜彎則彎、宜寬則寬、宜樹則樹、宜草則草,應堅持“生態自然、人水合一”的理念,使城市水景觀的建設規模、用水量與當地的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

        在缺水地區,水景觀設計應盡可能利用當地降水資源,以減少外水補充。人造池塘、湖泊可收集、利用周邊的雨洪資源維持水面,也可選擇經過處理的廢水作為水源;若兩者還不能滿足要求,才考慮從外部補充少量的新鮮水。

        此外,城市水利工程的景觀化設計和改造應提高與人的親近度。由于歷史局限性,過去很多城市的水利工程(包括閘壩、堤防、河道渠化等)往往只考慮單一的水利功能,而忽略了生態、景觀等方面的要求。隨著可持續發展理念的深入人心,城市水利工程必須符合生態化、景觀化的要求,新的工程應當按新的要求設計,已有工程也應按新的要求逐步完善、改造。

        水是寶貴的自然資源,我國又是一個水資源嚴重缺乏的國家,為了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必須慎用景觀之水。因此,對違背自然規律、過度開發城市水景的行為,是時候該叫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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