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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的城市總體規劃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7-09-01  
      1 桂林市的歷史回顧
      1.1桂林市的由來
      1.1.1桂林市的歷史
      桂林郡為中國古代行政區劃之一,初設于西元前214年。該郡為秦始皇于嶺南地區設置的桂林、南海、 象郡三郡之一,位置約在今日廣西一帶,面積達20萬平方公里以上。而該行政中心則設于布山縣(桂平西南)。而之所以取名桂林,應與境中多桂樹有關。漢元鼎六年(公元前111 年),在這里設始安縣,隸屬荊州零陵郡。東漢時改屬始安侯國。三國時先屬蜀,后歸吳。甘露元年(265年),置始安郡始安縣,郡縣治所都在今之桂林。隋唐時屬嶺南桂州總管府。唐武德四年(621年),李靖修城于獨秀峰南。貞觀八年(634年)改名臨桂縣,屬桂州始安郡。光化三年(900年)始,屬靜江節度。五代十國時先后屬楚和南漢的桂州。宋時,前屬廣南西路桂州,后屬靜江府。元時屬廣西行中書省靜江路。明清時均屬廣西省桂林府。民國時屬廣西省。
      1.1.2桂林市的解放
      1914年改名桂林縣,1940年始設桂林市。1944年11月至1945年7月28日,為日寇占領。光復后仍為廣西省轄市。歷史上長期為廣西省會。1949年11月22日桂林解放,為廣西省轄市,1958年改稱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轄桂林城區和郊區。1981年7月、1983年10月陽朔、臨桂劃歸桂林市管轄。1996年12月26日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按國務院,自治區批復的方案,實行區劃調整,將郊區更名為雁山區。1998年9月8日經國務院批準,桂林市和桂林地區合并,組建新的桂林市。
      圖片1
      圖1  1935年的桂林,遠處可見桂林城的城墻
       
      2 桂林市的總體規劃
      2.1桂林市過去的總體規劃
      2.1.1桂林市過去的總體規劃總則
      一、桂林市是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旅游城市,桂北地區的中心城市。桂林漓江風景名勝區是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桂林市的城市建設與發展要堅持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完善城市功能,把桂林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文明、布局合理、設施完善、環境良好、風景優美的現代城市。
      二、《總體規劃》確定的4227.46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范圍。在城市規劃區內,實行統一的規劃管理。主城區要按照“多中心、分散組團式”進行布局,嚴格控制舊城的開發強度。城市建設主要是向西發展,適度發展東部組團,控制向北擴大。
      圖2 桂林市過去的規劃
      要發揮桂林市對區域經濟的輻射、帶動作用,合理分布市域人口和各類產業。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在市域城鎮體系規劃指導下做好縣域城鎮體系規劃,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三、嚴格控制城市的人口和建設用地規模,保護耕地、節約用地。到2005年,主城區實際居住人口要控制在67萬人以內,建設用地控制在67平方公里以內;到2010年,主城區實際居住人口要控制在70萬人以內,建設用地控制在80平方公里以內。
      四、加強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重視城市道路設施的建設,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形成多種運輸方式有機結合的綜合運輸體系。要控制好公路及鐵路設施的建設用地。充分重視城市防災工作,做好防洪等專項規劃,加強大型防災骨干工程和城市重點防災設施的建設,形成比較完善的包括防洪、抗震、消防、人防、防地質災害等內容的城市綜合防災體系。
      五、做好歷史文化名城和風景名勝區保護規劃工作。要正確處理保護與發展的關系,控制并疏解中心城市人口密度,保護好古城的基本格局。嚴格按照規劃對靖江王府——正陽路等文物古跡和歷史文化街區及其周圍環境進行管治,不得進行與歷史文化名城環境和風貌不相協調的建設活動。要保護好桂林市兩江四湖的山水城市格局和自然山水景觀,提高城市規劃水平,設計好城市的景觀軸線和視線走廊,保證城市各項建設與自然山水、歷史文化遺產有機結合和協調,營造優美、和諧的城市形象。
      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要采取有效措施綜合整治大氣污染,控制和減少噪聲污染。桂林市作為山水城市,要十分注意保護水環境。要切實保護好城市各組團間的綠化隔離帶,以漓江風景名勝區、桃花江旅游度假區、堯山自然保護區等為重點,提高綠化覆蓋率,形成融山、水、城為一體的綠地系統。
      七、嚴格實施《總體規劃》。《總體規劃》是桂林市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城市規劃區內一切建設活動必須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要抓緊編制詳細規劃,深化必要的專業規劃。要進一步完善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法規,強化全社會遵守城市規劃的意識。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包括各類開發區在內的一切建設用地與建設活動實行統一、嚴格的規劃管理,切實保障規劃的實施。市級規劃管理權不得下放。駐桂林市各單位都要遵守有關法規及《總體規劃》,服從規劃管理,支持桂林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桂林市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
      2.2桂林市近期的城市規劃
      2.2.1桂林市近期城市規劃的城市主要職能
      一、桂林市的城市性質為:國際性風景旅游城市,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中國山水城市,桂北及周邊地區區域性中心城市。
      二、桂林市的主要城市職能包括:進行自然生態保育、優秀山水景觀保護的職能,觀光、度假、休療養、生態與文化創意、會議會展、旅游活動體驗、新型旅游產業等旅游類的職能,歷史文化保護的職能和新型城鄉關系下鄉村綜合發展的職能;依托區域交通設施、城市服務設施和產業基礎,形成輻射桂湘黔粵交界地區的客運與游客集散中心的職能,物流集散中心的職能,生產服務業的職能,教育培訓與研修的職能,商業中心的職能,高新技術產業與特色加工制造業的職能和行政中心的職能。
      2.2.2規劃期限與地域空間層次
      規劃期限為2010~2020年,其中近期為2010~2015年,規劃遠期為2016~2020年;規劃遠景為2030年。
      規劃分為“市域”、“規劃區”和“中心城區”三個地域空間層次。其中,市域范圍為桂林市行政轄區,包括5個行政區和12個縣;規劃區范圍為5個行政區及臨桂縣、靈川縣、永福縣、陽朔縣、興安縣;中心城區范圍主要包括桂林市區所轄的象山、疊彩、秀峰、七星4區,雁山區柘木鎮和雁山鎮,靈川縣定江鎮和大圩鎮部分地區及八里街經濟開發區,臨桂縣的臨桂鎮、四塘鄉和廟嶺鎮部分地區等,總面積為866.36平方公里。
      2.2.3桂林市的市域規劃
      一、規劃市域總人口至2015年控制在538萬~541萬人,至2020年控制在到554萬~560萬人;市域城鎮化水平至2015年為46%~51%,至2020年為52%~59%。
      二、市域城鎮空間形成由“流域”與“多軸交通”共同構成的復合型空間格局。
      三、規劃期內,市域逐步形成四級城鎮規模結構,分別為:一級城鎮為中心城區,人口規模為100萬以上;二級城鎮為部分縣城或重要的產業城鎮,三級城鎮為人口規模在2萬~5萬人的山區縣城與重要城鎮;四級城鎮人口規模在2萬以下。
       
      圖片2
      圖3  桂林市市域城鎮等級規劃
       
      2.2.4桂林市的規劃區規劃
      一、規劃區總人口規模:至2015年,控制在291萬~295萬人;至2020年,控制在310萬~318萬人。
      二、至2020年,規劃區城鎮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200平方公里以內。
      三、規劃區內禁止建設區為9367.3平方公里,限制建設區為1201.3平方公里,適宜建設區為572.81平方公里。
      2.2.5桂林市的中心城區規劃
      一、中心城區總人口規模至2015年控制在115萬~121萬人,至2020年控制在130萬~136萬人;中心城區城市人口規模:至2015年控制在101萬~108萬人;至2020年控制在117萬~129萬人。
      二、至2020年,中心城區城市建設用地為131平方公里;中心城區內獨立農村居民點建設用地為14平方公里。
      三、中心城區規劃空間結構:規劃中心城區展現“城鄉交融、城景互襯、山水層疊、網絡交織”的山水城市格局,形成“兩帶雙核八組團”的城市空間結構。其中,“兩帶”為南北向的沿漓江城市生活旅游發展帶和東西向的城市新興綜合服務發展帶。“雙核”為老城中心區和臨桂新區。“八組團”為老城中心組團、瓦窯-大風山組團、疊彩-八里街組團、臨桂新區組團、四塘組團、雁山組團、七星組團和鐵山組團。沿漓江城市發展帶,堅持上版城市總體規劃中所確定的“兩江四湖三楔”的城市與山水環境的關系,嚴格控制與保護“兩江三楔”所涉及的開敞空間與視覺走廊;臨桂新區應結合山水環境進行開發建設,以緊湊發展模式為主。
      四、中心城區居住用地規劃:規劃結合組團、片區形成居住區,其中,老城中心組團包括以保留為主的舊城片居住區,以改造完善為主的象山居住區和以新建為主的琴潭居住區;疊彩-八里街組團包括以保留為主的疊彩居住區,以改造完善為主的八里街居住區和鐵西居住區;瓦窯-大風山組團包括以保留為主的瓦窯居住區和以改造完善為主的大風山居住區;雁山組團包括以新建為主的雁山居住區;七星組團包括以保留為主的七星南居住區和以改造完善為主的七星北居住區;臨桂新區組團包括以改造完善為主的臨桂鎮居住區,以新建為主的中央商務區居住區、廟嶺居住區和西部居住區;四塘組團包括以新建為主的四塘北片居住區和改造完善為主的四塘南片居住區。
      五、中心城區工業用地規劃:對老城區和景區內的工業用地逐步實施搬遷和置換,引導企業向西部工業園區集中;整合大鐵山工業園,采用“一區多園”的模式,形成小鐵山園、英才園、信息產業園、醫藥城、穿山工業園五個園區。
      六、中心城區對外交通規劃:積極推動湘桂鐵路的復線改造工程,加快貴廣高速鐵路的建設,加快南寧-柳州城際鐵路桂林延伸段建設,完善和改造火車站場的職能。加快多條高速公路的建設。規劃建設主要長途客運站。
      七、中心城區道路系統規劃:規劃城市快速路、準快速路共7條。規劃城市主干路105條。規劃城市次干路158條。
      八、中心城區公共交通系統、旅游交通系統與慢行交通系統規劃:規劃在公交干線所經主要道路上設置公交專用道。保留和規劃公共交通樞紐站。規劃地面大運量交通線路。規劃為游客旅游出行服務的特色交通系統,由旅游集散中心、城區旅游道路系統、旅游公交系統和水上觀光游船系統等組成。慢行交通系統是為城市居民和游客游覽、鍛煉、休閑、購物和短距離出行提供的交通系統,主要由自行車系統和步行系統組成。結合城市綠地、綠道、濱水地帶、城市廣場、商業區等開敞空間與公共空間安排線路。
      九、中心城區公共服務設施系統規劃:①商業中心區:結合城市整體空間結構的調整,規劃保留老城中心中山路一帶的市級商業中心;規劃在臨桂新區組團新建市級商業中心1處。結合組團布局結構,分別在七星北片區、琴潭片區、雁山組團中心區一帶、瓦窯—大風山片區新區、臨桂西部生活區和臨桂鎮中心改造與新建6個片區級商業中心區。②規劃在臨桂新區組團建設市級文化中心,包括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科技館等設施;瓦窯—大風山組團、疊彩—八里街組團、七星組團、雁山組團和琴潭片區,結合組團或片區中心建設,提供必要的文化服務設施。③規劃在臨桂新區組團建設市級體育中心1處;在老城中心組團的琴潭片區、疊彩—八里街組團的八里街片區、七星組團的七星北片區、瓦窯—大風山組團的大風山片區、雁山組團分別規劃組團級體育中心各1處。④規劃新增三級醫院8所(500床以上),其中臨桂新區組團新建4所、七星組團1所、雁山組團建設1所、疊彩—八里街組團1所、瓦窯—大風山組團1所。規劃新增二級醫院3所,分別位于鐵山組團、老城中心組團的琴潭片區、瓦窯—大風山組團的大風山片區。⑤高等教育區重點在七星組團和雁山組團布局,整合七星組團的高校資源,改善基礎設施配套條件;重點建設雁山組團大學城,打造廣西重要的高教園區基地。規劃重點發展位于臨桂新區組團、七星組團和鐵山組團的中等職業教育,其他各組團根據現狀合理調整,至2020年,中等職業教育學校調整為25所;規劃特殊教育學校2所,位于象山區。⑥規劃新建高中不少于8所,完全中學不少于10所。高中與完全中學的選址用地和建設應符合有關標準。⑦在完善城區內原有社會福利設施的基礎上,重點突出臨桂新區組團、雁山組團等新建地區的社會福利設施建設。
      十、中心城區生態網絡、城市景觀與綠地公園系統規劃:構建桂林市“三水三山”的區域生態網絡結構,維護區域生態系統的平衡與穩定。依托“三山、三水”的自然生態景觀格局,結合歷史人文環境與組團式布局的結構特點,中心城區整體形成“一城、一區、三楔、八廊、多軸、多點”的城市景觀風貌格局。建設規劃各類城市公園。保證城市居民出戶400米之內能進入公園綠地游憩。結合舊區環境改善、生活用地開發和城市道路建設,增加街頭公園綠地的分布與數量。規劃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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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4  桂林市中心城區用地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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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5  桂林市中心城區綜合交通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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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6  桂林市中心城區公共設施規劃
      2.3桂林市歷史文化名城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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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7  桂林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
      規劃在中心城區劃定需要保護和控制的三個重要分區:歷史城區、漓江名城景區和名城保護控制區。規劃正陽路東巷-靖江王府-八角塘地區和榕湖北路-古南門地區兩個歷史地段劃為歷史文化街區。規劃中心城區內共有文物保護單位59處,分布有100點,其中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5處,分布于39點;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11處,分布于18點;市級文物保護單位43處。歷史城區共有文物保護單位27處,其中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10處,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6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1處。規劃將歷史城區內現有12處具有較高的歷史、科學和藝術價值的建筑確定為保護建筑,并應按文物保護單位保護方法進行保護。規劃對歷史城區內的建筑高度提出控制要求,不符合控制要求的建筑物(構筑物),在未來的城市建設中都應逐步進行整治、改造或拆除,減少新建筑對歷史景觀風貌的影響和破壞。
      2.4桂林市旅游區和旅游交通的規劃
      桂林旅游區的空間范圍可分為四個圈層,包括:市域內核心旅游地區、市域內外圍縣旅游地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內跨市界旅游地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外跨區界相關旅游地區。
      圖片5
      圖8  桂林市漓江風景名勝區規劃
       
      在旅游交通服務方面,以桂林中心城區為基地,以高速公路、國道和省道等旅游公路和航道為依托,建立陸路與水路旅游公交系統,為游客提供高質量的出行服務;實現航空港、鐵路站等門戶與大桂林旅游區交通系統的無縫交通對接服務;依托公路網絡,在大桂林旅游區內建立自駕車旅游系統,建設配套的自駕車游營地、汽車旅館、補給站等休憩補給設施和交通信息服務系統。
      3桂林市城市規劃建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法
      3.1城市建設存在的問題
      3.1.1排水問題
      有一些地方由于建設年久,排水管小,排洪溝阻,導至排水不暢通,每逢下大雨都會發生內澇現象,不僅造成通行受阻,而且還使道路兩邊的商店進水,往往要通過兩三個小時的抽水才能緩解,給群眾生產生活帶來不便。
      3.1.2交通問題
      機動車數量增長速度過快,道路車流量日益增大。道路建設在結構和功能上無法滿足交通需要。桂林市市區面積狹小,區內交通容量不足。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淡薄,交通公德意識差。市區道路交通管理有很多地方不到位。公交發展相對遲緩,市民出行系統結構不合理。過江通道通行能力嚴重不足,影響整個城市交通系統的運行。停車難、亂停車的問題日益嚴重。
      3.1.3環境問題
      桂林市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有巖溶塌陷、漓江水資源、滑坡、崩塌等。由于桂林屬于典型的巖溶生態脆弱區,其特殊的地質因素需要進行特殊的環境管理。
      3.1.4人口及居住問題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城市的規模越來越大,流動人口急劇增加。城市與之配套的各項設施落后,甚至缺失。特別是在居住資源有限的當今社會,面對不斷增加的流動人口,如何解決他們的居住問題并加以管理是每個城市都要面臨的棘手問題。
      3.2解決問題的方法
      3.2.1解決排水問題的方法
      對該路段的排污排水設施進行改造,從加大排水管的管徑,排洪溝的疏通以及污水科學分流入手,有效地解決了這條路排水不暢的問題。
      3.2.2解決交通問題的方法
          增設收費快車道;快速處理堵塞交通的事故;修建更多的道路、停車場;提高汽油稅;城市環路規劃中應考慮過境車輛的分流,避免過境車輛進入主城區,保護主城區內交通;進一步落實公交優先政策完整城市公交體系;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提高交通管理服務水平;加大城市交通的承載量;提高全民交通意識。
      3.2.3解決環境問題的方法
      漓江水環境的治理方法:控制面源污染;治理工業廢水;加強水環境規劃與治理力度;改革漓江管理體系。
      3.2.4解決人口與居住問題的方法
          劃分一些的區域建設廉租房,可以解決人口居住難的問題,這樣就可以讓城市可以變得更加干凈和人群分散的功能。
      4結語
      建設美好桂林,通過實施總體規劃,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遵循自治區黨委、政府對桂林發展的部署,堅持以人為本、城鄉統籌,努力建設現代化國際旅游名城、歷史文化名城和生態山水名城。綜合協調區域可持續發展,增強規劃的科學性、前瞻性、全面性和可行性。逐步形成中心城區環境進一步優化、中心城市結構進一步完善、各組團功能定位各具特色、生態環境優良、設施配套完善、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生活幸福的特大城市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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