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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園林機械產品企業—中堅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公告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07-10  

      7月3日消息: 保薦人(主承銷商):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提示
         浙江中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堅科技”或“發行人”)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2014年修訂)(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暫行規定》(2014年修訂)等法規、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范》(2014年修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細則》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備案管理細則》等相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A股)。本次初步詢價和網下發行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進行。請網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關于網下發行電子化的詳細內容,請查閱深交所網站公布的《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14年修訂)。
         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邦證券”或“保薦人(主承銷商)”)鄭重提示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審慎參與本次新股發行。本次發行在網下投資者條件、回撥機制、定價機制、配售原則等方面均有重大變化,請廣大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
         估值及投資風險提示
         1、根據中國證監會公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發行人所屬行業為C35專用設備制造業。截止2015年6月30日(T-3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專用設備制造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為113.11倍,本次發行價格12.11元/股對應的發行人2014年攤薄后市盈率為18.97倍,低于行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
         新股投資具有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需要充分了解證券市場的風險,仔細研讀發行人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風險,審慎參與本次新股發行。
         2、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經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發行新股2,200萬股,本次發行不設老股轉讓,按本次發行價格12.11元/股計算的募集資金總額為26,642萬元,扣除預計的發行費用4,879.13萬元后,募集資金凈額為21,762.87萬元。
         3、發行人本次募集資金如果運用不當或短期內業務不能同步增長,將對發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響或存在發行人凈資產收益率出現較大幅度下降的風險,由此造成發行人估值水平下調、股價下跌、從而給投資者帶來投資損失的風險。
         重要提示
         1、浙江中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2,2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5]1368號文核準。本次發行的股票擬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本次發行采用網下向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向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本次網下發行由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組織,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實施;網上發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本次發行股票申購簡稱為“中堅科技”,申購代碼為“002779”,該申購簡稱及申購代碼同時適用于本次發行網下申購與網上申購。
         3、本次發行回撥機制啟動前,網下初始發行數量1,320萬股,占本次發行總股數的60%;網上初始發行數量880萬股,占本次發行總股數的40%。
         4、發行人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工作已于2015年6月30日完成。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網下投資者的報價情況,按照申購價格由高到低進行排序、計算出每個價格上所對應的累計擬申購總量,剔除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為所有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10.18%),并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場情況、有效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為12.11元/股,同時確定可參與網下申購的網下投資者名單及有效申購數量。此價格對應的市盈率及有效報價情況為:
         (1)14.22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遵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的總股數計算);
         (2)18.97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遵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的總股數計算);
         (3)全部有效報價對應的累計擬申購數量之和為364,320萬股。
         5、若本次發行成功,發行人募集資金總額為26,642萬元。募集資金的使用安排等相關情況已于2015年6月25日(T-6日)在《浙江中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中進行了披露。招股意向書全文可在巨潮資訊網(網址www.cninfo.com.cn)查詢。
         6、投資者只能選擇網下發行或者網上發行一種方式進行申購。參與初步詢價的網下投資者將不能參與網上發行。若網下投資者同時參與網下發行和網上發行的,網上發行申購部分為無效申購。
         7、請投資者關注本次發行的回撥機制及中止發行情形。本次發行網上網下申購于2015年7月3日(T日)15:00同時截止。申購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上申購情況于2015年7月3日(T日)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有關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請見本公告“四、(五)回撥機制”。
         8、網下發行重要事項:
         (1)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方可參與網下申購。上述可參與網下申購的有效報價投資者的申購數量應為初步詢價中的有效報價對應的擬申購數量,有效報價對象應按照確定的發行價格與申購數量的乘積全額繳納申購款。
         (2)參與網下申購的投資者應于2015年7月3日(T日)9:30至15:00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錄入申購單信息。
         (3)申購款有效到賬時間為2015年7月3日(T日)8:30至15:00。請參與網下申購的投資者注意資金在途時間。
         參與網下申購的投資者應及時、足額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網下發行資金專戶劃付申購資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銀行賬戶信息表附后(或登錄“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規則-業務規則-清算與交收-深圳市場-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信息表”查詢)。參與網下申購的投資者應在劃款備注欄注明該筆申購資金信息,備注格式為:“B001999906WXFX002779”。
         (4)配售對象應當使用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銀行賬戶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在結算銀行開立的網下發行銀行賬戶劃付申購資金,并應當保證在最終資金劃付時點有足額資金用于新股申購。配售對象劃付申購資金應于同一銀行系統內劃付,不得跨行劃付。
         配售對象劃出申購資金的賬戶與在協會登記備案的資金賬戶不一致、申購資金不足或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賬的,其新股申購全部無效。多只新股同日發行時,網下投資者出現前述情形的,其全部新股申購無效。
         不同配售對象共用銀行賬戶的,由托管銀行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實際劃撥資金的配售對象名單,若申購資金不足或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賬,沒有包括在名單中的配售對象的新股申購無效;若托管銀行未能及時提供名單,且申購資金不足或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賬,則共用銀行賬戶的配售對象的新股申購全部無效。配售對象在協會登記備案的銀行賬戶為其網下配售申購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賬戶。
         (5)在劃撥申購資金當日,投資者可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查詢資金到賬情況。共用備案賬戶的投資者若無法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查詢資金到賬情況,應及時與托管銀行確認。因投資者未能按照上述規定確認申購資金足額到賬所致后果由參與網下申購投資者自負。
         (6)保薦人(主承銷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實際劃撥資金有效報價投資者名單確認最終有效申購,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足額繳納申購資金的,發行人及保薦人(主承銷商)將視其為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披露違約情況,并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協會備案。
         (7)2015年7月7日(T+2日),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刊登《浙江中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配售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下發行配售結果公告》”,披露本次網下發行的配售結果。
         (8)本次網下發行股票無鎖定期,自深交所上市日起即可流通。
         9、網上發行重要事項:
         (1)本次網上發行時間為2015年7月3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并采用按市值申購的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2)網上申購時間前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且在2015年7月1日(含,T-2日)前20個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資者均可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申購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所有參與本次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投資者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
         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持有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新股申購,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市值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
         投資者證券賬戶市值的計算方法詳見《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按市值申購實施辦法》。
         (3)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單一證券賬戶申購委托不少于500股,超過500股的必須是500股的整數倍,但最高申購量不得超過本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最高申購量不得超過8,500股。
         10、本次發行中,當出現網下投資者有效申購總量低于網下初始發行量1,320萬股的;出現網上最終有效申購數量小于回撥前本次網上發行數量,向網下回撥后仍然申購不足的,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協商采取中止發行措施,并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11、本公告僅對股票發行事宜扼要說明,不構成投資建議。請投資者仔細閱讀登載于巨潮資訊網(網址www.cninfo.com.cn)上的本次發行的招股意向書全文及相關資料。
         12、本次發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將另行公告。有關本次發行的其他事宜,將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上及時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釋 義
         除非另有說明,下列簡稱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義:
              
        發行人/中堅科技 指浙江中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證監會 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深交所 指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德邦證券 指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發行 指浙江中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2,2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之行為 網上發行 指本次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按市值申購方式定價初始發行88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之行為(若啟動回撥機制,網上發行數量為回撥后的網上實際發行數量) 網下發行 指本次發行中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向有效報價投資者根據確定的價格初始發行1,32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之行為(若啟動回撥機制,網下發行數量為回撥后的網下實際發行數量) 投資者 指持有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賬戶的自然人、法人及其管理的自營業務或證券投資產品、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網下投資者 指符合《管理辦法》等規定,且符合保薦人(主承銷商)設定的參與網下詢價投資者標準的投資者 有效報價和有效報價投資者 有效報價,是指網下投資者所申報價格不低于保薦人(主承銷商)和發行人確定的發行價格,且符合保薦人(主承銷商)和發行人事先確定且公告的其他條件的報價。有效報價投資者指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 有效報價數量 指有效報價所對應的可參與網下申購的數量 有效申購 指符合本公告中的有關規定的申購,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購價格與發行價格一致、申購數量符合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繳付申購資金等的申購 網下發行資金專戶 指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在結算銀行開立的網下發行銀行資金賬戶 T日 指2015年7月3日,為本次發行網下、網上申購日 元 指人民幣元 
        
         
         一、初步詢價結果及定價依據
         (一)初步詢價情況
         2015年6月29日(T-4日)至2015年6月30日(T-3日)為本次發行初步詢價期間。截至2015年6月30日(T-3日)15:00,共有124家投資者管理的312個配售對象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其中中國人保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電子財務有限責任公司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的要求向保薦人(主承銷商)提交核查材料,為無效報價,予以剔除。除此以外的122家投資者管理的310個配售對象均已按照《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了核查材料,報價區間為10.00-12.11元/股,擬申購總量為406,150萬股。
         符合《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要求的310個配售對象全部報價的中位數是12.11元/股,加權平均數是12.11元/股,公募基金報價的中位數是12.11元/股,加權平均數是12.11元/股。
         經核查:參與本次詢價的網下投資者中屬于《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規范的私募投資基金的,其基金管理人已按要求完成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其管理的基金產品已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完成備案手續。不存在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未完成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的情況。
         (二)剔除報價情況
         投資者初步確定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按照以下原則對報價進行排序:
         A、按照申報價格由高至低排序;
         B、申報價格相同的,按照申購數量由少至多排序;
         C、申報價格及申報數量均相同的,按照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的時間由后到先排列;
         D、申報價格、申報數量和申報時間均相同的,按照配售對象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中的編碼降序排列。
         排序后,剔除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的部分。同等價位上,按照上述排序,排序靠前的優先剔除。
         按照以上原則,經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一致,首先在申報價格等于12.11元/股的配售對象中,剔除擬申購數量低于1,320萬股的配售對象,該部分累計擬申購量為410萬股;在擬申購量等于1,320萬股的配售對象中,將報價提交時間晚于2015-06-29 09:40:21.613的申購報價予以剔除,該部分累計擬申購量為40,920萬股。以上剔除的累計擬申購總量為41,330萬股,占本次初步詢價擬申購總量的10.18%,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剔除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是12.11元/股,加權平均數是12.11元/股,公募基金報價的中位數是12.11元/股,加權平均數是12.11元/股。
         (三)發行價格確定
         在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網下投資者的報價情況,并綜合參考公司基本面、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場環境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12.11元/股。此發行價格對應的市盈率為:
         (1)14.22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遵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的總股數計算);
         (2)18.97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遵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的總股數計算)。
         (四)與行業市盈率比較
         根據中國證監會公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發行人所屬行業為專用設備制造業。截止2015年6月30日(T-3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專用設備制造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為113.11倍,本次發行價格12.11元/股對應的發行人2014年攤薄后市盈率為18.97倍,低于行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
         (五)有效報價和有效報價投資者
         剔除報價后,初步詢價中報價不低于本次發行價格的報價為有效報價,本次有效報價投資者數量為112家,管理的配售對象個數為276個,有效申購數量總和為364,320萬股,對應的有效申購倍數為276倍。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方可參與網下申購,有效報價投資者應按其有效申購數量參與網下申購。有效報價投資者名單及有效申購數量請見附件。
         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配售前對有效報價投資者及管理的配售對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繼續進行核查,投資者應按保薦人(主承銷商)的要求進行相應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資料、安排實際控制人訪談、如實提供相關自然人主要社會關系名單、配合其它關聯關系調查等),如拒絕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薦人(主承銷商)有權拒絕向其進行配售。
         二、 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一)股票種類
         本次發行的股票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
         (二)發行數量和發行結構
         本次公開發行股份2,200萬股,網下初始發行量占本次發行總量的60%,即1,320萬股,網上初始發行量占本次發行總量的40%,即880萬股。
         (三)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為12.11元/股。此發行價格對應的市盈率為:
         (1)14.22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遵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的總股數計算);
         (2)18.97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遵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的總股數計算)。
         (四)本次發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發行安排 2015年6月25日
         周四 刊登《招股意向書摘要》、《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 2015年6月26日
         周五 網下投資者在協會完成備案(截止時間12:00)
         網下投資者提交詢價資格認證材料(截止時間12:00) 2015年6月29日
         周一 刊登《網上路演公告》
         初步詢價開始日(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9:30-15:00) 2015年6月30日
         周二 網上路演
         初步詢價截止日(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9:30-15:00) 2015年7月1日
         周三 確定發行價格及可參與網下申購的投資者名單 2015年7月2日
         周四 刊登《發行公告》、《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2015年7月3日
         周五 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
         網下發行申購資金驗資 2015年7月6日
         周一 網上發行申購資金驗資
         網下發行配售 2015年7月7日
         周二 刊登《網下發行配售結果公告》、《網上定價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簽率公告》,網下發行申購資金解凍
         網上發行搖號抽簽 2015年7月8日
         周三 刊登《網上定價發行搖號中簽結果公告》
         網上申購資金解凍 
           
         注:1、T日為發行日。上述日期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本次發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修改本次發行日程。
         2、如因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系統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導致投資者無法正常使用其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初步詢價或網下申購工作,請投資者及時與保薦人(主承銷商)聯系。
         (五)本次發行股份全部為新股,不安排老股轉讓。
         (六)網下發行申購繳款時間:2015年7月3日(T日)申購時間9:30-15:00, 繳款時間8:30-15:00;網上發行申購時間:2015年7月3日(T日),9:15-11:30,13:00-15:00。
         (七)擬上市地點:深交所中小板
         三、 網下發行
         (一)參與對象
         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確定本次有效報價投資者為112家投資者管理的276個配售對象,有效報價擬申購數量總和為364,320萬股。有效報價投資者名單及有效申購數量請見附件。
         (二)網下申購
         1、參與網下申購的投資者應于2015年7月3日(T日)9:30至15:00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錄入申購單信息。
         2、申購款有效到賬時間為2015年7月3日(T日)8:30至15:00。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必須足額、及時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網下發行資金專戶劃付申購資金。請參與網下申購的投資者注意資金在途時間。
         可參與網下申購的有效報價投資者的申購數量應為初步詢價中的有效報價對應的擬申購數量,有效報價對象應按照確定的發行價格與申購數量的乘積全額繳納申購款。
         3、2015年7月3日(T日),有效報價投資者應當從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備案的銀行賬戶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在結算銀行開立的網下發行銀行賬戶足額劃付申購資金,申購資金應當于T日15:00前到賬。
         4、參與網下申購投資者應使用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備案的銀行賬戶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在結算銀行開立的網下發行銀行賬戶劃付申購資金,并應當保證在最終資金劃付時點有足額資金用于新股申購。參與網下申購投資者向網下發行銀行賬戶劃付申購資金應于同一銀行系統內劃付,不得跨行劃付。
         5、投資者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一旦提交申購,即被視為向保薦人(主承銷商)發出正式申購要約,具有法律效力。
         6、參與網下申購的投資者應在劃款備注欄注明該筆申購資金信息,備注格式為:“B001999906WXFX002779”。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銀行賬戶信息表如下:
            
        開戶行 開 戶 名 稱 銀 行 賬 號 中國工商銀行深圳分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 4000023029200403170 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分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 44201501100059868686 中國農業銀行深圳分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 41000500040018839 中國銀行深圳分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 777057923359 招商銀行深紡大廈支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 755914224110802 交通銀行深圳分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銀行深圳分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 7441010191900000157 興業銀行深圳分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 337010100100219872 中國光大銀行深圳分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 38910188000097242 中國民生銀行深圳分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 1801014040001546 華夏銀行深圳分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 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深圳分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 79170153700000013 廣發銀行深圳分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 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銀行深圳分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 0012400011735 渣打銀行深圳分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 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銀行深圳分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 0039290303001057738 匯豐銀行深圳分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 622296531012 花旗銀行深圳分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 1751696821 北京銀行深圳分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以上賬戶信息可登錄“http://www.chinaclear.cn-業務規則-清算與交收-深圳市場”查詢,如有變化請以該網站上信息為準。
         (三)網下配售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按時完成網下申購并及時足額繳納申購資金的有效報價投資者(以下簡稱“有效申購投資者”)方可參與本次網下配售。
         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2015年6月25日(T-6日)刊登的《浙江中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中確定的配售原則,將網下發行股票進行配售,并將在2015年7月7日(T+2日)刊登的《網下發行配售結果公告》中披露最終配售情況,該公告一經刊出,即視同已向參與網下申購的網下投資者送達獲配通知。
         (四)多余款項退回
         根據《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的規定,參與網下申購投資者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登記備案的銀行賬戶為其網下配售申購余額退款的指定收款賬戶。
         2015 年7月7日(T+2日)9:00 前,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扣收新股認購款項,并發出付款指令,要求結算銀行將剩余款項退至配售對象登記備案的收款銀行賬戶。
         (五)其它重要事項
         (1)驗資: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將于2015年7月3日(T日)對網下申購資金的到賬情況進行審驗,并出具驗資報告。
         (2)律師見證: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將對本次網下發行過程進行見證,并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3)若投資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網下發行后達到發行人總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款項在凍結期間產生的全部利息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所有。
         (5)所有參與本次發行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投資者均不得參與網上申購。
         (6)本次網下發行獲配股票無鎖定期,自本次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日起即可流通。
         四、 網上發行
         (一)申購時間和方式
         本次網上發行時間為2015年7月3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并采用按市值申購的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二)申購資格
         網上申購時間前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且在2015年7月1日(含,T-2日)前20個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資者均可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申購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持有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新股申購,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市值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
         投資者證券賬戶市值的計算方法及其它相關規定詳見《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按市值申購實施辦法》。
         (三)申購規則
         1、投資者只能選擇網下發行或網上發行中的一種方式進行申購。所有參與本次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投資者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若投資者同時參與網下和網上申購,網上申購部分為無效申購。
         2、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單一證券賬戶申購委托不少于500股,超過500股的必須是500股的整數倍,但最高申購量不得超過本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最高申購量不得超過8,500股。
         投資者在進行申購委托前需足額繳款,投資者申購量超過其持有市值對應的網上可申購額度部分為無效申購;對于申購量超過保薦人(主承銷商)確定的申購上限的新股申購,深交所交易系統將視為無效予以自動撤銷,不予確認;對于申購量超過按市值計算的網上可申購額度,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對超過部分作無效處理。
         3、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有市值的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以該投資者第一筆有市值的證券賬戶的申購為有效申購,對其余申購作無效處理。
         每只新股發行,每一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統確認的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余均為無效申購。
         4、不合格、休眠、注銷和無市值證券賬戶不得參與本次網上發行申購,上述賬戶參與申購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對其作無效處理。
         (四)申購程序
         2015年7月3日(T日),網上投資者根據其持有的市值數據在申購時間內(9:15-11:30、13:00-15:00)通過深交所聯網的各證券公司進行申購委托,并根據本公告規定的發行價格和申購數量足額繳納申購款,如網上投資者繳納的申購款不足,證券公司不得接受相關申購委托。已開立資金賬戶但沒有足額資金的網上投資者,必須在 2015年7月3日(T日,含當日)申購前,根據自己的申購量存入足額的申購資金;尚未開立資金賬戶的網上投資者,必須在 2015年7月3日(T日)前在與深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開立資金賬戶,并根據自己的申購量存入足額的申購資金。
         (五)回撥安排
         網上申購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總體申購情況于T日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回撥機制如下:
         1、若網上投資者申購數量不足本次網上初始發行量,網上申購不足部分將回撥給網下投資者。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按照已公告的配售原則在參與網下發行的有效申購對象中進行配售;仍然認購不足的,可以中止發行;
         2、網下投資者申購數量低于網下初始發行量的,不得向網上回撥,應中止發行;
         3、網上、網下均獲得足額認購的情況下,若網上投資者初步認購倍數低于50倍,不啟動回撥機制;若網上投資者初步認購倍數超過50倍、低于100倍(含)的,從網下向網上回撥,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20%;若網上投資者初步認購倍數超過100倍的,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40%;若網上投資者初步認購倍數超過150倍的,回撥后網下發行比例不超過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10%。
         (六)搖號
         (1)驗資與配號
         T+1日16:00后,發行人及其保薦人(主承銷商)會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和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申購資金的到位情況進行核查,并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驗資結束后當天,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實際到賬的新股申購資金確認有效申購總量,按每申購單位配一個號,對所有有效申購按時間先后順序連續配號,直到最后一筆有效申購,并按以下辦法配售新股:
         (A)如有效申購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網上發行量,不需進行搖號抽簽,所有配號都是中簽號碼,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新股。
         (B)如有效申購量大于本次網上發行量,則通過搖號抽簽,確定有效申購中簽號碼,每一中簽號碼認購一個申購單位新股。
         (2)公布中簽率
         保薦人(主承銷商)于2015年7月7日(T+2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公布中簽率。
         (3)搖號抽簽、公布中簽結果
         2015年7月7日(T+2日)上午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由保薦人(主承銷商)和發行人主持搖號抽簽,確認搖號中簽結果,并于當日通過衛星網絡將抽簽結果傳給各證券交易網點。保薦人(主承銷商)于2015年7月8日(T+3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公布中簽結果。
         (4)確認認購股數
         網上申購者根據中簽號碼,確認認購股數,每一中簽號碼只能認購500股。
         (七)結算與登記
         (1)網上發行申購資金凍結期間產生的利息,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關規定劃入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
         (2)2015年7月7日(T+2日)網上搖號抽簽。抽簽結束后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中簽結果進行認購股數的確定和股東登記,并將有效認購結果發至各證券交易網點。
         (3)2015年7月8日(T+3日),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對未中簽的申購資金予以解凍,并向各證券交易網點返還未中簽部分的申購余款,再由各證券交易網點返還投資者;同時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中簽的認購款項劃至保薦人(主承銷商)資金交收賬戶。保薦人(主承銷商)在收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劃轉的認購資金后,依據有關協議將該款項扣除承銷費用等費用后劃轉到發行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4)本次網上發行的新股登記工作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向保薦人(主承銷商)或發行人提供股東名冊。
         (八)發行手續費
         本次網上投資者按市值申購時,不向網上投資者收取傭金和印花稅等費用。
         五、 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
         發行人:浙江中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永康市經濟開發區名園南大道10號
         法定代表人:吳明根
         聯系電話:0579-86878687
         傳 真:0579-86878687
         聯 系 人:傅震剛
         保薦人(主承銷商):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普陀區曹楊路510號南半幢9樓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電 話:021-20830997
         傳 真:021-20830982
         聯 系 人:股票銷售部
         發行人:浙江中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 

      (來源: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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