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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省生態與濕地保護規劃“出爐”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6-01-19  

        2020年林木覆蓋率達24%,自然濕地保護率達50%

        本報訊(經濟報記者陳蕊通訊員沈發軒)為貫徹落實《全國生態保護與建設規劃(2013—2020年)》相關要求,經省政府批準,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科技廳等十二家單位日前聯合編制印發了《江蘇省生態保護與建設規劃(2014—2020年)》,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省生態保護與建設的行動綱領。與此同時,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林業局聯合印發的《江蘇省濕地保護規劃(2015—2030年)也正式下發。

        記者了解到,我省《生態保護與建設規劃》系參照《江蘇省主體功能區規劃》,依據生態功能和生態脆弱區域分布特點,結合本省自然地形格局和重要生態功能區分布,構建以長江和洪澤湖—淮河入海水道兩條水生態廊道、海岸帶和西部丘陵湖蕩的“兩橫兩縱”為骨架的江蘇生態安全屏障。通過實施保護與培育森林生態系統、保護與恢復濕地和河湖生態系統、保護與改良農田生態系統、建設和改善城鄉人居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海洋生態系統、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地下水資源、防治水土流失、強化生態建設的氣象保障等主要建設任務。

        該《規劃》提出,到2020年,全省林木覆蓋率、活立木蓄積量、森林保有量將分別達到24%、1億立方米、118萬公頃;全省自然濕地保護率達50%;重要河湖水功能區達標率達到85%,主要水域面積超過16533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控制在475萬公頃以上;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38.9%以上,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95%,村莊環境整治達標率98%;全省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全省海洋重要漁業水域保護率達50%,自然岸線保有率達35%,近岸受損海域修復率達3%;全省水土流失治理率達85%;保持全省自然保護區面積占全省國土面積5.5%不下降;海洋保護區占管轄海域面積比率達11%。

        《江蘇省濕地保護規劃》則將我省濕地劃分為太湖流域濕地區、長江沿江濕地區、淮河流域濕地區、濱海濕地區四個區域。主要任務包括:搶救性保護重要濕地資源;恢復擴大濕地面積和提升生態功能,逐步遏制濕地面積減少和濕地功能退化不利趨勢;開展農用濕地可持續利用、濕地生態旅游等不同類型濕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示范等。《規劃》明確:到2020年,全省濕地保有量282萬公頃,自然濕地保護率達50%,完成各類退化濕地修復30萬畝,全省濕地面積萎縮、生態質量下降、生態功能退化的不利趨勢得到基本扭轉。到2030年,全省濕地保有量為282萬公頃,自然濕地保護率達55%,全省濕地生態質量下降、濕地生態功能退化的不利趨勢得到根本扭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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