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昆明市林業局獲悉,市政府辦公廳已于日前正式印發《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林下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根據《意見》,市政府每年將從林業產業化資金中安排1000萬元左右資金用于扶持林下經濟發展。
昆明分屬長江、珠江、紅河三大流域,大部分區域屬長江上游天然林保護區,公益林多,商品林少,大都市對生態環境和生活品質的要求,使得昆明發展林下經濟有著資源、區位、交通、科技、政策等先天優勢。基于此,《意見》指出,要構筑林下種植、養殖、采集、生態旅游、產品加工經營五位一體的林下經濟發展模式,重點打造引領帶動全省的研發、交易、會展、示范中心,推進全市林下經濟向集約化、特色化、標準化和產業化發展。
圍繞上述指導思想,《意見》明確,力爭到2020年全市林下經濟發展面積達到152.40萬畝,實現年綜合產值400億元,建設示范基地100個,林農專業合作社105個,省級林下經濟龍頭企業達到95家,參與林下經濟開發的農戶達到100萬人,從事林下經濟的農戶年人均增收達到600元。
明確目標的同時,《意見》還提出了今后5年發展林下經濟的主要任務,具體包括完善市場體系打造總部經濟,推進莊園經濟規范設施用地等7個方面。以推進莊園經濟為例,《意見》指出,到2020年,建成10個林下經濟精品示范莊園,以莊園經濟示范帶動全市乃至全省林下經濟發展。發展林下經濟的經營主體可直接在林地內修筑水利、便道等生產設施,可使用不超過林地經營面積的5%用于建設管護等設施。
與此同時,《意見》還從組織領導、融資支持、宣傳督查方面提出了具體的保障措施。在融資支持方面,自2016年起至2020年,市政府每年從林業產業化資金中安排1000萬元左右資金用于扶持林下經濟發展,主要用于建設林下經濟示范基地、支持科技研發推廣、開展培訓工作和龍頭企業貸款貼息。
“十二五”以來,昆明利用豐富的林地資源和中心城市優勢,不斷探索發展林下經濟,產業規模逐步擴大,已形成林下種植、林下養殖、林下產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觀利用等四大類型,涵蓋林藥、林菌、林花、野生食用菌采集加工、城郊休閑體驗等多種林下經濟發展模式。統計顯示,到2015年底,全市林下經濟已惠及林農22.8萬戶,從事林下經濟的農戶可實現年人均增收330元。
推薦閱讀:
安徽歙縣:菊花早栽促增收
山東廣饒:苗木產業引領特色旅游
江西井岡山:大力發展苗木產業
湖北孝昌:周巷鎮綠色轉型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5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