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城鎮體系規劃(2015-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經國務院同意,獲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式批復。
《規劃》是省政府綜合協調轄區內城鎮發展和空間資源配置的依據和手段,是統籌省域城鎮布局、保護利用各類資源、綜合配置區域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法定規劃,是實現全省城鎮、交通、生態保護、重大基礎設施空間一張圖的基礎,是指導全省城鎮空間布局的法定依據。
根據《規劃》批復,至2020年全省總人口620萬人,城鎮人口370萬人,城鎮化水平達到60%;至2030年全省總人口660萬人,城鎮人口450萬人,城鎮化水平達到68%。根據《規劃》布局,至2030年全省城鎮體系空間結構為“四區、兩帶”,即:東部地區、柴達木地區、環青海湖地區和三江源地區,蘭青、青藏鐵路沿線城鎮發展帶和黃河干流沿岸城鎮帶。根據《規劃》發展藍圖,至2030年,全省將構建起西寧市1個中心城市,海東市、格爾木市、德令哈市、玉樹市4個區域中心城市,民和、互助、共和、貴德、西海(含海晏縣城)、門源、同仁、瑪沁8個小城市以及80個重點城鎮的城鎮規模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