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可以說是國家園林城市的“升級版”,既是國家園林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國家園林城市內涵的深化和拓展。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更加注重城市生態功能的完善、城市建設管理綜合水平的提升、城市為民服務水平的提升。在1月29日召開的國家園林城市創建工作新聞通氣會上,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副司長趙澤生這樣描述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會上,住房城鄉建設部首次命名了徐州等7個國家生態園林城市。
自1992年住房城鄉建設部開展國家園林城市創建工作至今,全國約有半數城市獲評國家園林城市,212個縣城、47個鎮被授予國家園林縣城、城鎮稱號。20余年來,全國城市園林綠化工作成績斐然,全國城市園林綠地總量大幅增長,城市綠地總量增加了4.7倍,人均公園綠地面積提升了6.3倍,城市公園面積增長了8倍。60%以上的城市建立了綠線管制和公示制度,大部分城市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接近或超過80%。
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滯后與改善人民生活環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園林綠化改善城市生態和人居環境的基礎作用逐漸顯現,“升級版”國家園林城市應運而生。而生態園林城市創建的初衷,與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不謀而合。
2004年,住房城鄉建設部啟動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創建工作;2006年,深圳成為首個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示范城市;2007年,住房城鄉建設部選擇青島、南京、揚州、蘇州、昆山等11個城市作為創建試點;2012年,《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分級考核標準》出臺,形成了遙感測評、專家實地考查、第三方調查評估、市民滿意度調查和綜合評審相結合的立體考核評估辦法……經過10余年的探索實踐,徐州、蘇州、昆山、壽光、珠海、南寧、寶雞7個城市成為首批國家生態園林城市。
創建活動啟動10余年后,才有7個城市獲評,可見標準之嚴格、評審之謹慎。到底什么樣的城市才能入選國家生態園林城市?7個樣本城市給出了答案。
全面實施生態修復,提升城市生態功能的城市。寶雞市實施了北坡、南塬等城市山體修復;南寧市實施了可利江、良慶河等城市水體綜合整治和修復;壽光市對城市濕地進行了系統修復,建成了左岸綠洲、東方綠洲、u淀湖等多個濕地公園;徐州市對城市采礦宕口、塌陷地進行了全面修復。
拓展綠色公共空間,提高宜居品質的城市。昆山市形成了水、路、綠三網并行的綠化新模式;珠海市建成了小、多、勻的社區公園網絡,把284個社區公園建到市民家門口,保障市民出行500米、步行10分鐘即可到達免費公園。
構建綠色生態網絡,統籌城鄉協同發展的城市。以蘇州市為依托的江蘇省環太湖綠廊規劃,使城市內部的水系、園林綠地同城市外圍的山林、河湖、濕地等形成了完整的生態網絡體系。
“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更加突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理念,大氣污染防治、垃圾處理、綠色出行分擔率、黑臭水體治理、水體水質達標率、自然降水回滲率、熱島指數、林蔭停車場建設等都包含在國家生態園林城市考核評估指標體系中。”趙澤生介紹說。
“結合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我們將繼續努力,把生態園林城市創建工作持續推向深入。”趙澤生說。加強頂層設計,提高創建工作的系統性。樹立系統思維,統籌規劃、建設和管理各個環節,綜合考慮人民需求、城市定位、文化特色等多種因素,兼顧園林綠化、人居環境、節能減排、市政設施、城市安全、社會保障等經濟社會發展。總結各地成功經驗,匯集各地對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創建的意見和建議,對創建指標和評估考核辦法進行全面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