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規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進一步推進城市綜合管廊和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我部組織編制了《城市綜合管廊國家建筑標準設計體系》和《海綿城市建設國家建筑標準設計體系》。現印發給你們,供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6年1月22日
附件:1、海綿城市建設國家建筑標準設計體系
2、城市綜合管廊國家建筑標準設計體系
附件:
海綿城市建設國家建筑標準設計體系
2016年1月
前言
新時期大力推進建設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是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一項重大戰略,對于推進新型城鎮發展,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海綿城市是指通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筑、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對不同設施及其組合進行科學合理的平面與豎向設計,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統籌協調規劃、排水、風景園林、道路、建筑、水文等專業,建設海綿型建筑與小區、海綿型道路與廣場、海綿型公園綠地以及排水和調蓄等相關基礎設施,統籌實施水系保護與生態修復,增強城市防澇能力。
在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加強海綿城市建設的新形勢、新要求下,我們通過大量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立足建設迫切需求,突出重點,依據我國各地發展現狀和現有標準體系,依據《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和海綿城市相關標準規范,參考國外先進發展經驗,初步構建“海綿城市建設標準設計體系”,對提高我國海綿城市建設設計水平和工作效率、保證施工質量,推動海綿城市建設的持續、健康發展,將發揮積極作用。
本體系的主要內容包括: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海綿型建筑與小區、海綿型道路與廣場、海綿型公園綠地、城市水系中與保護生態環境相關的技術及相關基礎設施的建設、施工驗收及運行管理。
本體系中主要名詞解釋:
源頭徑流控制設施:采用源頭、分散性措施維持場地開挖前的水文特征,控制降雨期間的水量和水質,減輕城市雨水管渠系統壓力的基礎設施。如:生物滯留設施、植草溝、綠色屋頂、調蓄設施、可滲透路面、滲管、滲渠等基礎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