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綿城市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自2012年首次提出概念以來,國家積極出臺多項政策,推動力度空前。近日,E20研究院院長助理肖瓊,從需求側、交易側和供給側出發,就海綿城市的政策環境和市場現狀,以及未來面臨的挑戰進行主題發言。
初識海綿城市
考慮到項目的市場化及可操作性,肖瓊認為海綿城市項目建設所涵蓋的內容可以梳理為:水環境治理(包括:城市排水防澇、黑臭水體治理、雨水收集和水處理等)、生態治理(濕地公園、綠地廣場和濕塘等)、信息化管控平臺、城市道路與管網、棚戶區改造及新舊小區建設五大部分。其中水環境治理、信息化管控平臺和市政道路與管網屬于“灰色”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生態治理屬于“綠色”的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而海綿城市建設正是由“灰色”、“綠色”相結合的、綜合性的系統工程。
需求側
從2013年習總書記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指出加強建設海綿城市,到2016年第二批試點城市公布,經過將近三年的政策預熱,海綿城市市場需求被高度識別,市場開始逐步釋放。
明確了總體目標。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了要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這一政策是首次從國家層面明確了海綿城市需要完成的建設目標,從而帶也動了交易結構、供給結構的變化。此外,住建部2015年發布的《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編制暫行規定》要求各地抓緊編制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并明確了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編制的具體內容。
啟動試點工作。2015年1月,多部委聯合發布《關于組織申報2015年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的通知》,截至目前,兩批共計30個試點城市公布。據E20研究院統計,試點城市建成區面積約占全國總建成區面積18.6%,從試點城市單體項目完成情況來看,已落地工程項目占比達23%、已完成投資額占比達31%。
明確績效考核指標。2015年住建部發布的《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評價與考核指標(試行)》是我國發布的首個海綿城市績效考核方法,主要從六大方面(包括:水生態、水環境、水資源、水安全、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顯示度)共計18項具體指標,對海綿城市進行績效考核。
清晰交易方式。從2015年國務院發布的《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來看,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是這一政策在交易方式上的亮點之一,強調PPP成為海綿城市建設第一界面的主要運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