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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廈門出臺海綿城市建設資金管理辦法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6-12-08  

        為做好有關資金的保障和管理工作,廈門市財政局會同相關主管部門出臺了海綿城市和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資金管理辦法。11月26日,廈門市財政局基本建設與債務處副處長陳健做客財政網“處長在線訪談”欄目,就兩個資金管理辦法進行了解讀。

        每年3月前上報資金使用情況

        按照財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委批準的實施計劃,我市海綿城市試點項目范圍主要包括海滄的馬鑾灣片區和翔安的翔安南部新城片區。陳健介紹說,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試點區已開工面積9.65平方公里(完工面積3.18平方公里),開工項目69個(完工項目29個),累計完成投資14.87億元。

        按照辦法規定,對海綿城市建設的補助資金包括中央給予的專項補助資金,以及市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以獎代補”資金。其中,市財政下達各區的海綿城市補助資金,將由各區財政局統籌用于試點區域的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并于每年3月1日前將上一年度補助資金的使用計劃、撥付和使用情況報送市財政局、市海綿辦。

        陳健表示,補助資金將主要用于確定的海綿城市試點區域的新建、在建及改造的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目前,我市主要的試點區為海滄區和翔安區,有興趣參與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企業和機構,具體可聯系兩個區的“海綿辦”。

        中央補助資金僅可用于試點項目

        “對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補助資金,將用于我市新建和在建的地下綜合管廊項目的建設。”陳健介紹說,此次出臺的辦法規定,中央財政下達的補助資金,只能用于我市上報的《廈門市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實施計劃》中列明的三個試點項目,即:集美大道地下綜合管廊、翔安南部新城地下綜合管廊以及翔安新機場片區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市本級預算安排的建設資金則可用于三個試點項目的地方配套補助,以及支持由市級財政投入建設的全市范圍的地下綜合管廊項目的建設。

        辦法明確,中央財政支持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專項補助資金在下達我市后,市市政園林局將根據試點建設工作任務制定資金使用計劃,并報市政府批準。市財政局根據批準的使用計劃將補助資金下達項目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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