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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用"多規合一"將全島規劃成一個大城市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07-15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召開第十三次會議,同意海南開展省域多規合一改革試點。這項改革探索有何背景;“多規合一”到底是什么;其政策含金量有多高;我們應該如何推進?就相關問題,本報記者對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研究員遲福林進行了專訪。

        “多規合一”的必要性

        記者:在您看來,推進“多規合一”探索有何必要性?

        遲福林:今年是“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從中央到地方都在編制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的“十三五”規劃。“十三五”是我國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科學規劃是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的基礎,是實現“四個全面”戰略部署的重要保障。但從規劃編制、執行、監督的現實情況看,我國還尚未建立科學、協調的規劃體制。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

        規劃空間布局的沖突。例如,城鄉規劃等規劃建設的項目用地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定的耕地及基本農田的“紅線”時有沖突,導致建設項目用地和耕地保護產生矛盾。

        部門協調問題。例如,主體功能區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分屬于不同的管理部門,各行政部門的事權不同,規劃目標不同,規劃方法和重點也不同。規劃存在多頭管理,導致部門協調問題突出,規劃協調困難,降低了規劃的執行效果。

        規劃的權威性不足。規劃編制出來后,關鍵看嚴格執行。從各地情況看,普遍存在重規劃編制,輕規劃執行的問題。例如,有的規劃花費了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但在執行階段,規劃的硬性目標往往讓位于“領導意志”、“項目建設”,規劃的權威性、嚴肅性不夠,彈性太大。

        在這樣一個大背景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同意海南省就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規劃,開展省域“多規合一”改革試點,正是希望海南能在規劃體制機制創新方面大膽探索,積極作為,為全國規劃體制機制改革趟出新路子,發揮好試點對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帶動作用。

        “多規合一”的海南優勢

        記者:這樣說,推進“多規合一”探索確實很重要。那為什么海南會成為“多規合一”試點省份,優勢有哪些?

        遲福林:海南率先在全國推進“多規合一”改革試點,有著多方面優勢條件,如果加大改革力度,可以在較短時間內見效,為全國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首先,國際旅游島建設作為國家戰略,要求海南推進“多規合一”。到2020年實現國際旅游島目標的關鍵在于整合城鄉、區域資源配置,全島要按照“一個大城市”統一規劃。

        其次,海南島作為獨立的地理單元,人口少,面積小,易于把全島作為一個整體,科學規劃建設。

        再次,海南交通、公共服務等基礎設施得到明顯改善,將進一步強化城鄉、區域的有機對接,有利于全島統一規劃資源利用、產業發展和空間布局。

        最后,海南行政層級較少為進一步打破地區間的行政壁壘,實現“多規合一”,按照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加快市縣之間的融合發展,提供了體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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