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園林城市”、“生態園林城市”“森林城市”等的標準政策讓地方政府在競爭和申報過程中,重視園林景觀的營造,成為園林行業未來出現“井噴式”發展的外在動力。稱號層出不窮,被授以肯定和榮耀的同時,站在綠色化變為國家“五化”之一的新階段,更應關注于城市的永續發展。
數年磨一劍,以求“繁花”落自家
內蒙烏海:海南區推進國家園林城市
(圖片來源:互聯網)
園林城市、森林城市、生態園林城市、生態試點城市……將這些關鍵詞鍵入網頁的搜索框中,各地新聞撲面而來。“蘭州爭創國家園林城市8月迎考”、“宣城:大力改善人居環境打造山水園林城市”……從申報、建設到審批、驗收,關于這一“身份證明”的持久戰,每日必會占據行業新聞的一個固定的版面,各地均利用平臺展示宣傳城市建設。
2008到2014年國家園林城市對比
(資料來源:住建部)
自1992年起,國家住建部、全國綠化委員會、國家林業局等政府部門先后出臺國家園林城市(區)、縣城、城鎮、城市等稱號的評比辦法,以此促進園林行業的加速發展,提供了歷史性的機遇。據2012-2013年度中國城市園林綠化企業經營狀況調查報告顯示,截止2008年,我國園林城市僅48家。而截止2014年底,全國共有17批城市(區)獲得了住建部的驗收,命名為國家園林城市(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