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委、市政府緊緊圍繞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目標,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以“顯山露水、碧水繞城、綠蔭滿城”的建設理念,努力構建山清水秀、天藍地綠、獨具特色、和諧宜居的美麗曲靖。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曲靖中心城區以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為載體,通過市(區)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艱苦卓絕的努力和奮斗,新增城市綠地727.48公頃,平均每天新增建設11547平方米綠地(達1公頃以上),新建成6個公園、12個街旁游園、1個植物園,建成區綠地率達33.09%,綠化覆蓋率達36.16%,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9.03平方米,國家園林城市格局日漸顯現。
歷史悠久、鐘靈毓秀、以“三山環抱、四水穿流、五湖映珠源、六帶擁勝景”山水園林城市為格局的珠江源頭第一市——曲靖,地處中國云南省東北部,是云南省第二大城市,爨文化的發祥地,文化厚重、物阜源豐、山川秀美、交通便捷,是中原地區進入云南的門戶,素有“入滇鎖鑰”之稱。轄七縣一市一區和一個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土面積2.89萬平方公里,總人口647萬人。市區建成面積55.86平方公里,人口57.3萬人。曾多次被評為“全國十佳宜居城市”,榮獲“中國走向世界中小城市”成就獎,“國家衛生城市”稱號,成為云南省唯一入選全國60個新中國“城市發展代表”的城市。
曲靖市委、市政府始終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高度重視園林綠化事業發展,按照建設珠江源頭宜居宜業山水園林大城市的宏偉藍圖,不斷提升城市建設經營管理水平,傾力打造綠色之城、生態之城、宜居之城。2010年,曲靖被命名為“云南省園林城市”,下轄的師宗、羅平、會澤3縣被命名為“云南省園林縣城”;2013年,下轄的宣威市被命名為“云南省園林城市”,富源、馬龍、沾益3縣被命名為“云南省園林縣城”;2014年,下轄的羅平縣被命名為“國家園林縣城”,全市9個縣(市、區)中有8個成功創建成為省級以上園林縣城(城市),基本實現了全市范圍內園林城市、縣城的全覆蓋。
高位推動,構建長效管理機制
曲靖市把創建國家園林城市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入手,強化宣傳,精心組織,統籌推進,營造了全市上下一盤棋、社會各界齊參與的濃厚創建氛圍。
加強領導、整體聯動。市委、市政府成立曲靖市創園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制定印發了《曲靖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實施方案》,層層簽訂創建工作目標責任書,形成專人負責、全民參與、組織有序、保障有力、上下聯動的創園工作機制;多次召開全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工作現場推進會,將創園工作目標任務進行再明確、再部署、再推動,要求各責任單位如期完成創建任務。
健全制度,依法管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園林綠化法規制度體系建設,通過不懈努力,2004年11月云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了以自主立法方式出臺的云南省第二個州市城市管理條例《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條例》;2014年,市委、市政府根據城市建設管理發展的需要,進一步修訂完善2004年出臺的《條例》,并于2014年11月經云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2004年出臺的《條例》及2015年修訂實施的《條例》中,都專門用重要章節對城市園林綠化管理作出明確規定;特別是2015年結合《條例》的修訂實施,又研究出臺了與新修訂實施《條例》相配套的《曲靖中心城區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辦法》,為曲靖城市園林綠化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法律法規支撐。為將創建工作抓好抓實,市委、市政府成立曲靖市園林綠化局,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相繼制定《曲靖市城市綠線管理規定》、《曲靖市城市綠地和綠化樹木認建認養辦法》、《曲靖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曲靖市園林單位和園林小區創建實施意見》等制度文件,建立健全控制大樹移栽、防止外來物種入侵、義務植樹等管理制度,使園林綠化行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嚴格按照《國家園林城市標準》要求和《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條例》、《曲靖中心城區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所有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及其他城建項目附屬綠化工程做到“三嚴”,即對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嚴格審核把關,對建設過程實施嚴格監督,對竣工項目實施嚴格驗收,確保各項綠化指標達標;建立城市園林綠化數字化信息庫,將園林綠化、創園動態、政策法規等面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開通曲靖市風景園林網站,全方位、多角度反映城市風景園林動態及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進展情況,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市動員、全民參與”的創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