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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批復:原則同意哈長城市群發展規劃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6-03-11  

        要求努力將哈長城市群建設成為具有重要影響力和競爭力、宜居宜業的綠色城市群

        哈長城市群為國家發改委跨省區城市群規劃9大區域性城市群之一

        是以哈爾濱、長春為核心城市,輻射周邊吉林、大慶、齊齊哈爾、牡丹江、延吉、四平等城市的城市群帶

        中國政府網29日正式對外公布,國務院就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報送哈長城市群發展規劃(送審稿)的請示》作出批復,原則同意《哈長城市群發展規劃》,并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國務院批復中提到,《規劃》的實施要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緊緊抓住實施“一帶一路”建設戰略和新一輪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的機遇,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改革創新、依法治市,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體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著力完善體制機制,著力加強結構性改革,著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統籌空間、規模、產業三大結構,科學規劃城市空間布局,實現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產業協調發展、生態環境共建、開放合作共贏、公共服務共享,探索糧食主產區新型城鎮化道路,不斷提升城市環境質量、人民生活質量、城市競爭力和新型城鎮化水平,努力將哈長城市群建設成為具有重要影響力和競爭力、宜居宜業的綠色城市群。

        吉林、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強化責任分工,明確任務要求,密切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具體方案和專項規劃,把《規劃》落到實處。《規劃》實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密切與吉林省、黑龍江省的溝通協調,在政策實施、項目安排、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指導和幫助解決《規劃》實施中遇到的問題,為哈長城市群發展創造良好政策環境。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會同吉林、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長春和哈爾濱同屬東北老工業基地的中心城市,兩地僅相距220余公里。目前,除有高速公路相連之外,還有哈(大)大(連)高鐵相連,交通所需最短時間僅需70分鐘。

        據了解,哈長城市群是以哈爾濱、長春為核心城市,輻射周邊吉林、大慶、齊齊哈爾、牡丹江、延吉、四平等城市的城市群帶,為國家發改委跨省區城市群規劃9大區域性城市群之一。

        2015年年初,國家發改委表示要打造20個城市群,包括5個國家級城市群、9個區域性城市群和6個地區性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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