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海綿城市建設進展不斷。7日,記者從市市政園林局了解到,繼前不久《廈門市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規范(試行)》出爐后,又一份重要文件——《廈門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也在近日正式頒布施行。《辦法》旨在規范海綿城市建設、管理過程中的政府行為,其適用范圍包括全市域。未來,標準圖集、導則、實施細則等一系列文件都將一一公布,全方位地指導廈門海綿城市的建設。
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綱領性文件
2015年,廈門被選為國家第一批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試點的要求,到2020年,廈門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
“海綿城市不是簡單的一個或者一批工程,它是一種理念,是系統工程,牽涉到城市建設的方方面面,因此需要所有部門、單位一起行動。” 市市政園林局副局長張劍鳴說。
如果說,此前公布的《廈門市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規范(試行)》(以下簡稱《規范》)為運用海綿城市的建設理念、設計建設標準和要求提供了技術指導,那么近日出臺的《辦法》則是指導廈門市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綱領性文件。
按照《規范》的要求,廈門未來任何新建、改建、擴建的項目,都必須融入海綿城市的理念,符合其標準規范。
“簡單來說,《辦法》規定明確了在海綿城市建設管理中,各職能部門的職責所在。”
設計施工嚴格按海綿城市要求實行
海綿城市建設涉及多專業、多部門。因此,在《辦法》中,也相應地對多部門的職責做出了規定和要求。
例如,針對規劃、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土地的使用權人,《辦法》規定,“建設用地供地前,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首先確定海綿城市相關剛性指標;規劃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監督土地使用權人在開發和利用土地的過程中落實相應指標要求。”
又比如,對于設計、審查及施工單位,他們必須嚴格按照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技術規范、標準,進行同步或者專項設計和審查,并在施工時和設計保持一致。而項目完工開始運營后,也同樣有對其職責、制度規程、設施檢測評估等方面的要求。
以市政道路綠化帶建設為例。簡單來說,過去,為了景觀效果,綠地在設計上通常都會高于路面。現在,從項目立項一開始,就需要考慮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可能帶來的成本的變化。為了讓綠地更好地收集雨水,在設計上,綠化帶可能會設計成下沉式綠地。同時會有相應的部門把關其設計是否符合相關技術要求,其后的施工、竣工移交、運營等環節,都會有相應的單位、部門監督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的落實。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辦法》還對兩種項目類型做了相關規定。
“對于已經出讓或者劃撥但還沒建設的土地,鼓勵通過設計變更、以獎代補等辦法,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的內容。”張劍鳴說。
除此之外,已建公共建筑應有計劃地分年度進行海綿城市改造,并鼓勵已建的住宅小區、商業區、單位庭院開展相關改造。對于一些有條件的建設項目,鼓勵其配套建設再生水回用設施,也鼓勵利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進行相關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