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城市建設 » 正文

      財政部印發海綿城市試點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6-05-03  

        為科學、全面評價海綿城市建設成效,住房城鄉建設部去年出臺了《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評價與考核辦法(試行)》。各地將依據試行辦法中水生態、水環境、水資源等6個方面的指標,對海綿城市建設效果進行績效評價與考核。本篇提取海綿城市建設試點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如下:

        1、資金使用和管理(0-15分)

        資金下達及時,使用安全,管理規范,得15分;資金下達不及時,執行率在70%-90%,管理和使用情況符合規范且未對試點工作造成嚴重影響,得7分;資金下達不及時,執行率低于70%,管理和使用情況不規范,影響試點工作推進,不得分,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指標解釋:評價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

        2、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0-10分)

        按以PPP模式吸引社會資本投資額度占試點工作總投資額比例評價。70%以上的,得10分;30-70%的,得5分;30%以下的,不得分。

        指標解釋:評價實行PPP模式的情況

        3、成本補償保障機制(0-10分)

        按是否根據項目類別建立收費價格標準制度體系,建立運營維護費用保障機制,確定政府補貼標準,確保有效運營進行評價。建立前述機制,得10分;未建立前述機制,不得分。

        指標解釋:評價成本補償保障機制建立情況

        4、產出數量(0-20分)

        按工程形象進度評價。計劃建成面積數全部或超額完成,得20分;完成率在80-100%,得10分;完成率在80%以下,視為績效考核結果“不合格”。

        指標解釋:評價試點工作實施計劃完成情況

        5、產出質量(0-10分)

        按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毫米數評價。對比經批復的試點目標:達到目標任務,得10分;低于目標任務但不超過10個百分點或5毫米,得5分;低于目標任務超過10個百分點或5毫米,不得分。

        指標解釋:評價年徑流總量控制率達到計劃目標的情況

        6、項目效益(0-25分)

        試點區域內水生態、水環境、水資源、水安全、顯示度等各項指標全部達到計劃目標,得25分;一半及一半以上指標達到,得15分;一半以上指標未達到,不得分。

        指標解釋:評價試點區域內水生態、水環境、水資源、水安全、顯示度等各項指標達到計劃目標情況

        7、技術路線(0-10分)

        系統性強、科學合理,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得10分;不符合,不得分。

        指標解釋:評價試點項目技術路線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情況

       
       
      [ 園林城市搜索 ]  [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關閉窗口 ]  [ 返回頂部 ]

       
      0條 [查看全部]  相關評論

       
      推薦圖文
      推薦園林城市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