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原則同意《棗莊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國辦通知要求,促進農業產業化和農村現代化,進一步加強與濟寧、臨沂、徐州等周邊城市的協調合作,做好區域互聯互通和聯動發展。
在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方面,通知要求,進一步完善公路、水運、鐵路等交通基礎設施,加強城市內外交通銜接。建立以公共交通為主體,各種交通方式相結合的多層次、多類型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積極有序地開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一、國務院原則同意《棗莊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
棗莊是山東省重要的現代煤化工、能源、建材和機械制造基地,新興科技創新基地,魯南地區中心城市之一。《總體規劃》實施要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認識、尊重和順應城市發展規律,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統籌做好棗莊市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結合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逐步把棗莊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和諧宜居、生態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
二、重視城鄉區域統籌發展。在《總體規劃》確定的3069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加強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整治與改造,城鎮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應當統籌考慮為周邊農村提供服務。根據市域內不同地區的條件,重點發展縣城和基礎條件好、發展潛力大的重點鎮,優化村鎮布局,加強對村鎮建設的指導,促進農業產業化和農村現代化。推動中心城區和臺兒莊城區、山亭城區一體化發展。進一步加強與濟寧、臨沂、徐州等周邊城市的協調合作,做好區域互聯互通和聯動發展。
三、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到2020年,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控制在120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138平方公里以內。要貫徹落實城鄉規劃法關于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禁止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之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要根據棗莊市資源、環境的實際條件以及《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空間布局,劃定城市開發邊界,加強邊界管控,促進城市緊湊布局。增強城市內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環能力。堅持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潛力度,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實保護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
四、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要按照綠色循環低碳的理念規劃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公路、水運、鐵路等交通基礎設施,加強城市內外交通銜接。建立以公共交通為主體,各種交通方式相結合的多層次、多類型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換乘。做好停車場規劃布局,推動城市停車場建設。堅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則,統籌規劃建設城市供水水源和給排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積極有序地開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劃定基礎設施黃線保護范圍,加強對機場、城際軌道交通等各類設施用地的規劃控制和預留。高度重視城市防災減災工作,加強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和重點防災設施的建設,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質災害等在內的城市綜合防災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