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住建廳近日出臺的《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政府投資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危舊房)改造項目將率先落實海綿型住區建設要求。
根據該意見,江蘇省將在城市低洼易淹易澇的老舊小區改造過程中,同時考慮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與排水設施能力建設兩項措施。機關、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館、交通場站和商業綜合體等各類大型公共項目建設,將率先踐行生態優先的海綿城市建設理念,減少建筑和廣場的硬質鋪裝面積,推廣使用透水鋪裝、屋頂綠化和下凹式綠地廣場,規劃用地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要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
該意見從加強城鄉規劃的綜合調控引導、提高城市綠地系統的雨水吸納能力、推進海綿型公園綠地建設、推進海綿型道路和廣場建設、推進海綿型住區建設、推進公共項目的海綿體建設、提高城市排水系統能力、推進海綿型鎮村建設等8個方面,明確了該省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方向,并對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總體思路及推進機制提出了具體指導意見。
江蘇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海綿城市建設是推進“工程治水”向“生態治水”進行重大轉變的有效方式。江蘇省住建廳已成立專門的工作推進小組,接下來將加快研究制定相關指標體系,組織開展省級試點示范,推進海綿城市示范區、海綿型公園綠地、海綿型住區、海綿型道路廣場、海綿型小城鎮、海綿型村莊等示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