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獲悉,泉州市已順利通過住建部國家園林城市復查。
我市2006年1月榮膺“國家園林城市”稱號。今年4月8日至9日,住建部組織國家園林城市復查專家組蒞臨泉州進行實地復查。復查工作以2010年新頒布實施的《國家園林城市標準》為依據,對泉州市城市園林綠化組織領導、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實施、城市綠線管理情況、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情況、城市綠地及生態環境保護、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行以及城市公園會所清理整治情況等7大方面進行了重點考查。
復查專家組一致認為,泉州市委、市政府始終堅持鞏固和發展“國家園林城市”創建成果,充分發揮規劃引領城市綠地發展、建設及管理的先導作用,通過開展“城鄉綠化一體化‘四綠’工程”、“城市建設管理年”、“城市綠化美化年”、“環灣規劃建設年”、“市容市貌景觀整治小戰役”等一系列活動,持續加大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投入力度,加強城市生態環境保護、修復以及綜合治理,有效促進城市園林綠化規劃、建設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全面加快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步伐,使各項園林綠化指標保持逐年穩定增長,生態宜居幸福城發展戰略的實施取得了顯著成效。住建部綜合復查專家組的意見,認為泉州市符合國家園林城市標準,同意泉州市通過本次國家園林城市復查,并希望我市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工作能常抓不懈、再上新臺階。
近年來,中心城區逐年加大城市園林綠化資金投入,全面加快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步伐,各類綠地大幅度增加,各項綠化指標逐年穩步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