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敦促失信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廣東省陽江市中級法院組織各縣(市、區)法院在鄉鎮、街道設立曝光專欄,讓“老賴”在家門口曝光。據悉,這種曝光模式在廣東省屬于首次,一些失信被執行人迫于壓力,主動償還了債務。
為敦促“老賴”履行判決、償還債務,方方面面想了很多辦法,但效果一直不太理想。這說明,我們還得加大懲治力度、創新敦促手段,在法律框架內,每一種有利于倒逼“老賴”還錢的措施都值得肯定,陽江市兩級法院在家門口曝光“老賴”,就不失為一個好主意。
眾所周知,曝光是懲治“老賴”的措施之一,意在通過社會監督形成輿論壓力和道德壓力,逼迫“老賴”履行法院判決。不過,曝光地點一般選擇在相關法院所在地,即哪個法院作出判決,就在這個法院所在地進行曝光,這一慣常做法,其實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曝光的威懾力。譬如,一個A省的人在B省做了“老賴”,一個A市的人在B市賴賬不還,B省或B市的法院將其在火車站、汽車站、鬧市區曝光,這些地方雖然人流密集,但幾乎沒什么人認識這個外地“老賴”,“老賴”自然不會有太大的心理壓力,甚至覺得無所謂,以致曝光的效果大打折扣。
在家門口曝光“老賴”,效果則大不一樣。街坊四鄰都認識這個人,看到他竟然干出賴賬不還這種丑事,人們會指指點點、說三道四,甚至在背后戳脊梁骨,這就對“老賴”形成了巨大的輿論壓力和道德壓力。沒有人不在乎自己的名聲,“老賴”其實也不例外。在陌生人社會里,有些“老賴”不在乎別人說什么,但在熟人社會里,他們會變得特別在乎。在陌生的地方丟了臉面,還可以換個地方“重新做人”,可在家鄉丟了臉面,名聲可能要臭一輩子了。況且,這不只是關乎自己的名聲,還關乎父母、孩子、親戚乃至家族的名聲,哪能不在乎呢?
新聞中還提到,曝光專欄在當地引起熱烈反響,一些群眾主動撥打舉報電話提供失信被執行人的行蹤及財產線索。這是在家門口曝光“老賴”的另一個好處,大家鄉里鄉親、彼此熟悉,“老賴”跑到哪里去了,還有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當地群眾往往能給法院提供線索,幫助法院提高執行力度和效率。
在家門口曝光“老賴”,再次印證了一個道理:辦法總比困難多。“老賴”的確是個老大難問題,正因如此,才需要各地各級法院開動腦筋、多想辦法,讓各種辦法形成合力,持續壓縮“老賴”的生存空間,逼迫他們履行法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