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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陜西省全面啟動省級森林城市創建工作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7-06-26  

              為規范陜西省森林城市創建,加快推進關天、陜南、陜北三大森林城市群建設,省林業廳3月13日制定印發了《省級森林城市評定辦法》,此舉標志著陜西省全面啟動省級森林城市創建工作。

              省級森林城市是指以森林和樹木為主體,城鄉一體化發展,生態資源良好,人居環境優美,林業產業興旺,森林文化繁榮,生態系統穩定,森林多功能利用、多效益發揮,各項指標達到規定標準并經省林業廳批準授牌的縣級城市。

              據悉,省級森林城市評價標準將從森林網絡、森林健康、林業經濟、生態文化、創森管理5大塊20個方面進行評價。在縣域森林覆蓋率上,榆林北六縣及佳縣地區達到30%以上,陜北其他縣區及關中地區達到35%以上,陜南地區達到50%以上,且分布均勻,三分之二以上的鄉鎮森林覆蓋率達到縣域指標。城區綠化覆蓋率需達到40%以上,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1平方米以上,且喬木種植栽植面積應占到綠地面積的60%以上;城區街道樹冠覆蓋率在25%以上,新建地面停車場樹冠覆蓋率30%以上。城市集中供水區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護完好,功能完善,森林覆蓋率達到70%以上。

              省林業廳決定,從已經或基本達到省級森林城市標準的縣級城市中,經過逐級申報篩選、核查驗收后,年內率先推出第一批省級森林城市,并于9月底前組織專家進行核查驗收,對核查通過的授予“陜西省省級森林城市”稱號。

              省林業廳每三年組織對已命名的省級森林城市進行抽查,對合格者,保留稱號;對抽查發現的問題,責成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達要求的,撤銷其稱號。據悉,省級森林城市評定每年開展一次,明年還將啟動省級森林城鎮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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