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揚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下稱《規劃》)通過揚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規劃》首次提出“歷史城市”的保護概念,旨在將隋唐以來揚州城的歷史格局作為一個整體進行保護,既凸顯了揚州“不斷演進形成的歷史性城市景觀”的名城價值,同時也體現了當今國際古城保護的最新理念。
《規劃》編制于2011年6月初正式啟動,歷時四年完成。《規劃》對多年來揚州市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中的成功經驗進行了總結,建立了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與文物保護單位三個層次的保護體系。
根據《規劃》,揚州市域將形成“一帶、四片、多點”的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框架。“一帶”為大運河(揚州段),“四片”為揚州片區、高郵片區、儀征片區和寶應片區,“多點”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等不可移動文物和各類歷史建筑。
市區則以京杭大運河(中心城區段為古運河)為主脈,串聯揚州歷史城市,邵伯、灣頭、瓜洲、大橋四個古鎮和沿線眾多文物景點,構成“一帶、一城、四鎮、多點”的市區歷史文化資源保護的總體框架。歷次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項規劃均提出了保護“兩大片、一條線、三道古城輪廓線”的要求。據了解,“兩大片”是指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和老城區,一條線是指大運河,三道古城輪廓線是指唐城、宋三城、明清城。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規劃》首次提出“歷史城市”的概念,“歷史城市”范圍是指揚州城遺址(隋—宋)分布范圍,總面積約18.25平方公里。這一概念的提出,延伸了之前揚州“三道古城輪廓線”的內涵,旨在將隋唐以來揚州城的歷史格局作為一個整體進行保護,既凸顯了揚州“不斷演進形成的歷史性城市景觀”的名城價值,同時也體現了當今國際古城保護的最新理念。
《規劃》對歷史城市確定了三個保護策略。一是整體保護的策略,即保護整體空間格局。二是差異化保護的策略,根據不同的區域特征劃定保護區及控制區,明確保護要求。三是積極保護的策略,通過用地調整、交通組織、展示引領等措施實現有機更新,維護歷史城市發展的整體秩序。
《規劃》還提出歷史城區保護。據了解,老城區(明清揚州城)為揚州歷史城區,保護的重點內容包括:明清揚州城的城池格局、傳統風貌、空間尺度及其相互依存的外圍環境;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地段;風貌街巷;古運河、護城河、小秦淮河等歷史水系;歷史園林、古樹名木、古井、古橋梁等歷史環境要素;個園、何園、朱自清故居等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揚州玉雕、揚州剪紙等傳統工藝、傳統產業以及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同時,《規劃》在老城區控規大綱基礎上,增加了歷史建筑的內容。依據《揚州市市區歷史建筑保護辦法》,揚州市政府已公布“首批歷史建筑保護名單”,共計37處。